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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投资2.58亿元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36万平方米 我市漓江流域采石场生态修复效果显著
2018-07-06 13:13  (来源:桂林日报)

    (桂林日报 记者胡逢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为加强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解决露天采石场污染生态环境、破坏漓江风景等突出问题,按照环保部挂牌督办的要求,我市立即制定整治方案,以深刻的认识、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7月3日,记者来到灵川县大圩镇已经关停的马家采石场。采石场入口处竖立着“采石场已关闭”的醒目告示牌,昔日烟尘漫天、噪音环绕的采石场已恢复自然的宁静,原来裸露的石渣地面已铺上厚厚的黄土并披上了绿葱葱的草丛,悬崖峭壁上种上了灌木、爬山虎等绿色植物。对存在危岩的山体附近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物理隔离,并增设醒目警示牌,消除安全隐患。

  据了解,此前我市漓江周边的5区2县共有采石场64家,其中18家位于漓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这些采石场大多开采方式粗放,管理秩序混乱,且违法违规审批现象普遍,导致漓江流域生态景观破坏严重。

  两年多来,我市对采石场进行了全面排查,依法关停、注销采石场21家,厂房、设备均全部拆除,人员全部撤离,并按照“一场一策”的生态复绿方案,累计投入资金2.58亿元,完成采石场生态修复面积136万平方米。目前漓江流域采石场整治工作已全面完成,生态修复效果初步显现。同时制定出台了覆盖全市的采石场专项规划,严格进行采石场审批,进一步规范采石场建设和生产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易云初表示:“下一步,对于已经关停、复绿的采石场要加强巡查,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再次发生,同时做好后期管护工作,确保复绿工作成果长久有效。对于符合专项规划和年度投放计划的采石场,必须按照规模化、基地化、规范化的要求和建设标准化、生产工厂化、开采阶梯化、经营规模化、管理现代化的标准进行建设,做到规范开采、科学开采、绿色开采,确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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