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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
2018-07-10 15:31  (来源:市环保局)

                                                                    (第二十八批   2018年7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企业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责任单位
1 D450000201807040013 灌阳县新圩镇新卫村铺门前屯唐某某 反映唐某某养殖户在月塘水库里养鸡养鸭,造成水库水量变少且水质受到污染。 灌阳县    举报内容不属实。
   1.举报反映的养殖户唐某某住房与月塘水库相邻,未修建专门的养殖场从事养鸡养鸭活动。该农户养有鸭子20只,没有养鸡。鸭子白天放入月塘进行散养,晚上收回关在自家鸭舍。
   2.月塘水库贮存的水全部来源于自然降雨,新圩镇月塘水库区域近期降雨量极少,因自然渗漏、蒸发等原因导致水量变少。鸭子的排泄物对月塘及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因月塘水库面积较大并养有鱼,环境自净能力较大,并未对水库水质造成污染。
不属实    1.责令农户唐某某立即将水库中的鸭子收回进行圈养,不得再放入水库散养,并及时清理鸭舍,保持鸭舍干净卫生,鸭粪用于农用等综合利用,减少对水库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对水库巡查力度,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保护好月塘水库及周边的生态环境。
灌阳县人民政府  
2 D450000201807040015 临桂区黄沙瑶族自治乡黄沙村委上黄沙村双龙水电站 黄沙双龙发电站将村里水源头的河水抽来发电,导致每年到了冬天河床枯干,并占用林地。 临桂区 生态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双龙水电站位于临桂区黄沙瑶族乡黄沙河支流左家河上,于2003年筹备建设,相关手续合法。2018年7月6日,调查组到实地调查,双龙水电站对河流的部分水源进行截流,发电后再流入河道,经评估,对当地生态影响不大,目前上黄沙村生态环境良好。根据要求,拦河坝必须向坝下河道下泄环境生态用水、人畜饮水及灌溉用水等,被截流河水的河段水少,据向村民了解,冬季有部分河床上鹅卵石裸露,但没有断流、河道干枯现象发生。
   电站所在地和电站取水口、引水渠所在地黄沙乡上黄沙村是山区村,2004年建水电站厂房用地877m2,已向国土局、住建局办理了相关用地手续,建引水渠等占用林地2亩,已向林业局办理了相关手续。2003、2004年,水电站与上黄沙村民签订了征用土地协议,给予了村民土地、林木补偿。
部分属实    加大对双龙水电站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其有违法行为将立即处罚。 临桂区人民政府
3 D450000201807040018 七星区建干路91号、广西兴进集团有限公司兴进御园项目、金鸡路挂子山附近墓碑销售加工点 反映:1.建干路91号有人(是谁不详)无组织烧垃圾;2.建干北路到金鸡路路段扬尘污染严重,无人治理;3.金鸡路挂子山附近两家石材加工厂粉尘污染严重。 七星区 大气    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1.七星区建干路91号为联发旭景小区,群众投诉提到的焚烧垃圾地点主要有两处,一处位于东南侧的建干北路宵夜城内,另一处位于西北侧的叠彩区大河木材市场内。
   2.七星区城管部门对建干北路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位于建干北路的兴进御园项目正在施工建设,项目运输车辆及叠彩沙场的运输车辆造成道路扬尘污染。七星区城管部门对金鸡岭路段进行现场调查,发现金鸡岭路高架桥底存在路面坑洼问题,过往车辆夹带泥巴造成该路段扬尘污染。
   3.七星区金鸡路挂子山附近有两家墓碑销售加工点,经调查,两家墓碑销售加工点日常主要以墓碑销售业务为主,有少量的墓碑石材加工作业,造成周边粉尘污染。
基本属实    1.在焚烧点设置禁止焚烧垃圾告示牌并加大对建干路的日常巡查力度,对焚烧垃圾现象坚决严肃查处。
   2.2018年7月6日,七星区对运输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其严格做好运输车辆净出车场等扬尘防治措施。七星区将金鸡岭路高架桥底路面坑洼问题上报市政部门,由市政部门进行修复。加强对建干北路至金鸡路路段的洒水降尘工作。七星区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不按要求运输的渣运公司严管重罚。
   3.要求墓碑销售加工点立即整改,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墓碑石材加工设备拆除,禁止进行墓碑石材加工作业。
七星区人民政府    
4 D450000201807040038 恭城瑶族自治县海洋山自然保护区 反映恭城县西岭镇的营盘村现已划为海洋山保护区。诉求:希望当地政府不要将营盘村村民种植的杉树林及毛竹林区域划为海洋山保护区内。 恭城瑶族自治县 其他污染    举报内容属实。
   1.经调查核实,海洋山自然保护区包括桂东北六县,西岭营盘村已是海洋山自然保护区描述范围中位于保护区内的行政村。目前正对海洋山自然保护区进行确界,恭城县人民政府已经充分考虑了营盘村林农的实际性问题,已将部分集体人工林分布较集中的区域划出了保护区。因为海洋山山脉是一个整体,保护区内的森林林木都是连片管理的,所以有部分的人工林保留在保护区内。
属实    1.恭城瑶族自治县已于2018年7月6日,将海洋山自然保护区确界结果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市林业局。
   2.责成恭城县林业局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林区巡逻工作,保持对森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有效保护林区治安稳定。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共享资源信息,形成多面打击形态,切实维护林区生态安全。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5 D450000201807040045 全州县绍水镇大清塘水库 反映桂林市全州县绍水镇有人(唐姓老板)在大清塘水库里水箱养殖,将猪粪和饲料投入水库喂鱼,污染水库水质,水库是村民的灌溉用水,水库经小河连接湘江,附近居民的水井饮用水也受到污染。 全州县    举报内容不属实。
   全州县绍水镇大清塘水库由全州县五福水利工程管理处管辖,建于1970年,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的小(一)型水库。水库于2012-2017年曾承包给私人养鱼,该承包合同于2017年已到期。从2017年开始,水库不再允许承包养鱼,五福水利工程管理处也不再将该水库承包出去养鱼。经全州县水利局、绍水镇政府于2018年7月6日到大清塘水库共同现场核查,目前该水库没有网箱养殖。
不属实    1.加强对大清塘水库的管理,一旦发现有污染大清塘水质的环境违法现象,及时处理。
   
全州县人民政府 
6 D450000201807040061 象山区平山街道办平山村委田心村水塘 凯峰路御林湾小区和空降兵学院之间有一个湖是死水(加油站后面),湖水散发阵阵臭味,影响附近的居民。 象山区 水,大气    举报内容属实。
   被举报鱼塘是象山区平山街道办平山村委田心村集体的一个水塘,面积约30亩,东侧的兴和养殖有限公司从事鸭苗的孵化和批发中转,其粪便、孵化鸭苗产生的死胎蛋等废弃物直排塘中;南侧御林湾小区部分污水排入塘中;西侧中石化捷利加油站卫生间生活污水排入水塘中;北侧空军空降兵学院有大量生活污水从其围墙下的排口排入水塘。上述污水及废弃物的排入导致水塘中水体散发出异味,水面漂浮大量浮萍。
属实    1.7月31日前发函至空军空降兵学院,协调其将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2.8月30日前关停广西桂林兴和养殖有限公司;
   3.9月30日前将御林湾小区、中石化捷利加油站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象山区人民政府
7 D450000201807040068 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燕新工业园区 反映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燕新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入周边灌溉水渠,臭气熏天,污染下游恭城镇天堂村的灌溉用水,导致农田无法正常耕种。 恭城瑶族自治县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燕新工业园区现有企业14家,其中正常生产6家,停产8家。
   1.根据现场调查,燕新工业园区旁有一条灌溉水渠,现场调查时该水渠水质较清澈,未发现臭气熏天的情况,园区周边农田大约有150亩,大部分荒废未种植,没有农田无法耕种的情况。
   2.经调查灌溉水渠排污口,发现园区内有恭城县向日葵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和燕新食品厂二家企业废水排入到灌溉水渠。恭城县向日葵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从事蔬菜和半成品肉类清洗、分解和包装,主要供应恭城县中小学生营养餐配送,该公司清洗废水由沉砂池处理后外排到灌溉水渠。燕新食品厂属于家庭式的小作坊,产生的废水通过两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水渠,水量较少,现场未见化粪池水流入到灌溉水渠。目前这两家厂还未完成环保登记备案工作。
部分属实    1.责成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立即督促恭城县向日葵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和燕新食品厂停止向灌溉水渠排放废水,将废水接入到工业园区污水管网。
   2.责成恭城县环保局督促恭城县向日葵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和燕新食品厂于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8 D450000201807040085 七星区普陀路36号彰泰瑞城小区 反映彰泰睿城小区污染问题之前已有投诉过,对于处理公示结果不满意:1.该小区规划时是不设置专用油烟管道的,后增加餐饮油烟管道,且未经业主同意,环保部门就同意增设油烟管道,是不合理的,处理结果未写到这一点。2.油烟管道设在人防工程里,噪声油烟超标,不应为整改,而应进行拆除。3.现公示结果为烟道加宽加高,未与业主协商,业主是绝对不同意的,要求进行拆除。3.现已关闭一部分餐饮店,但是有小部分并未关闭,调查处理结果为油烟味不存在了,但是油烟依然存在,并未得到改善。 七星区 大气,噪音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桂林市环保局于2015年9月16日发布《关于彰泰睿城商住小区建设项目(新增餐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的公示》,市环保局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听证申请。市环保局于2015年9月23日发布了办理结果公告,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意见。 市环保局的工作依法依规,符合法律要求。
   2.根据《人民防空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要求彰泰公司进行整改并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并未要求彰泰公司将油烟管道拆除。经核实,彰泰公司已缴纳了罚款及人防易地建设费,按时完成了整改工作,市人防办已对睿城小区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3.2018年7月5日,七星区环保部门再次对睿城小区进行现场调查,发现睿城小区1#—2#、3#、5#—8#楼商铺有部分餐饮店已完成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仍有部分餐饮店正在停业整改,睿城小区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的改善,1#—2#、3#、5#—8#楼已基本无油烟味。
部分属实     1.由七星区环保部门督促彰泰公司尽快完成专用烟道及油烟净化设施的优化升级整改工作。
   2.七星区环保部门要求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停业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营业;加强对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的日常监督管理。
  3.彰泰公司已向上海一家专业设计公司咨询相关事宜,拟委托其对睿城小区的专用烟道及地下室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优化设计,计划于2018年9月17日完成整改。届时将在睿城小区内公示优化设计方案,征求小区业主意见。
七星区人民政府    
9 D450000201807040089 永福县罗锦镇临时垃圾中转堆放点 反映罗锦镇大路圩(大路圩是该镇一个地名)离镇上1公里处路边堆放垃圾堆,臭味扰民,向镇政府反映无果, 永福县 土壤,大气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永福县现场调查核实:
   路边堆放垃圾堆是罗锦镇临时垃圾中转堆放点,罗锦镇人民政府指定有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该临时垃圾中转堆放点主要用途是将各行政村每日清运出来的生活垃圾集中装车再清运到永福垃圾处理中心的作用,且临时垃圾堆放点周围1000米才有农户。罗锦镇人民政府以前没有接到群众关于此问题的反映。
部分属实    1.对临时垃圾堆放点围墙和入口大门进行整改。
   2.近期加强垃圾堆放点现存垃圾清运频率,做到日产日清,尽量避免滞留垃圾。
   3.定期消杀灭菌,强化措施解决好临时堆放点排水问题,避免产生臭味。
永福县人民政府
10 X450000201807040006 荔浦县叶永强塑料颗粒厂 反映金滩页岩多孔砖厂(卫星定位荔浦县Y722)旁边,一家塑料加工厂,该厂的废水通过埋在地下的管道穿过Y722道直接排入荔浦河,造成污染。跟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但该厂又偷偷生产,督察组进驻的这段时间,该厂将新购的材料转移到旁边的泡沫厂。 荔浦县    举报问题不属实。
   荔浦县现场调查核实:
   塑料加工厂实为叶xx塑料颗粒厂,该厂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14年6月投入生产。2017年8月被荔浦县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现场检查时该厂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拆除,无法进行生产作业。厂区内无生产废水产生,未发现废水通过埋在地下的管道穿过Y722道直接排入荔浦河,没有将新购的材料转移到旁边的泡沫厂。
不属实    严格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加强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荔浦县人民政府
11 X450000201807040012 资源县老灶台餐饮店 反映县城桂北新天地小区12东6单元一楼的老灶台夜宵店,产生的油烟严重污染小区环境,半夜喝酒猜拳产生的噪音影响居民休息,多次投诉未果。 资源县 大气,噪音    举报问题属实。
   资源县现场调查核实:
   资源县老灶台餐饮店位于资源县桂北民俗风情街12号楼1层16、17号,2018年5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登记备案。该餐饮店厨房有三个排气扇,一台抽油烟机,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设施,生产作业时产生的烟气经抽烟机至简易烟囱后排放到一楼楼道,烟气扩散后弥漫到二楼以上住户处,对居住在二楼以上的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且该餐饮店存在门面夜间超门槛经营行为,在半夜营业期间产生噪音,对楼上居民产生影响。
属实    1.资源县环境保护局责令该餐饮店停业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整改工作完成后,经资源县环保部门同意,方可重新开业。重新营业后,夜间营业期间禁止噪声扰民。
   2.资源县市容管理局责令该餐饮店立即改正夜间超门槛经营行为。
   3.资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餐饮店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资源县人民政府
12 X450000201807040081 荔浦县荔城镇城东街通塔巷23号 反映荔城镇城东街通塔巷23号住户占用公共通道违章搭建活禽宰杀作坊,产生的污水随意排放,熬制沥青散发出恶臭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半夜产生的噪音扰民,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荔浦县 大气,水,噪音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荔浦县现场调查核实:
荔城镇城东社区环东路23号住户徐某某持有生鸡、鸭宰杀零售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活禽宰杀点位于一楼后部违规搭建的构筑物内,主要宰杀鸡、鸭。业主将脱毛产生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设施便通过硬质塑料管道直排入屋外雨水沟。业主清晨杀鸡、鸭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经县食药局现场确认脱毛使用的为松脂料不是沥青。
基本属实    1.荔浦县环保局要求徐某某立即停止将宰杀、脱毛过程中产生的的废水直排入屋外雨水沟,须经三级化粪池后接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同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在宰杀、脱毛过程中产生废气和噪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荔浦县住建局对徐某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在7个日内拆除违法建筑并清理建筑垃圾。
   3.荔浦县人民政府将加大县内生鸡、鸭宰杀作坊的排查整治力度,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查,有效解决辖区内生鸡、鸭宰杀作坊的对环境的影响。
荔浦县人民政府
13 X450000201807040085 灵川县大圩镇高桥村 大圩镇高桥村民反映上游的村庄(主要是雄村、上桥、石渠等村)的生猪养殖场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中,致使河流受到污染。该河流经雄村→石渠→上桥→廖村→力村→上西岸→东岸菜园,最终流入漓江。希望有关部门重视,清理河边的养殖场。 灵川县人民政府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灵川县现场调查核实:
   对大圩镇雄村、上桥村委(含石渠村)等地的养殖场逐一进行排查,共有生猪养殖户37户,基本为私人小型养殖场。经调查,有熊某某等5户猪场出现污水外流现象,5个猪场均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不在禁养区内,由于化粪池容积太小,夏季雨水过多,未及时清运造成部分污水外排至距离猪场约20米的农灌渠。该农灌渠流向雄村、大田、古满岭及上桥村委石渠村等农田,只有在雨季时水沟才有水流向大田河,雄村与漓江直线距离约7公里。2018年7月6日灵川县环保局已委托对大圩雄村至东岸村的河段进行水质采样。
部分属实   1.灵川县人民政府要求熊某某等5个猪场立即进行截污处理,责令于2018年9月30日前重建或扩建标准的化粪池,确保不能出现污水外排。
2.加强猪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检查指导工作,发现污水外排问题及时制止。
灵川县人民政府
14 X450000201807040086 秀峰区遇龙路164号 反映遇龙路164号(即桂林市绢纺厂内)的有联电子有限公司的工厂,日夜加工,产生的气味和噪音极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秀峰区 大气,噪音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秀峰区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桂林有联电子有限公司,位于象山区遇龙路164号,租用原绢纺厂的1栋废旧厂房,最近的居民距离有约100米,一般情况下只白天生产,偶尔晚上加班,该公司无环保相关手续。2018年7月5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该厂生产噪声主要来源于该公司的空压机,由于机房未密闭,达不到隔音效果,造成噪声影响。废气(异味)主要是硅胶制品在高温定型过程中产生,废气通过活性碳过滤后排放,但有部分废气未经过收集处理,通过厂房里的排风扇向外排放。在该厂周边调查时发现有异味和噪声,但异味和噪声均不大。
基本属实    责令桂林有联电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待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后方可重新投入生产。 秀峰区人民政府
15 X450000201807040087 临桂镇凤凰桂发砖厂、临桂县顺发砖厂、临桂县桂顺建材有限公司 临桂镇凤凰村民反映临桂镇凤凰桂发砖厂、临桂县顺发砖厂、临桂县桂顺建材有限公司造成污染的问题。2018年6月15日该三家砖厂受到督察组查处,但不重视督察组提出问题的整改,只停产了10天于6月25日开始生产,夜间排放的烟尘、粉尘、废气超标。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希望督察组进行严查。 临桂区 大气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临桂区现场调查核实:
   临桂镇凤凰桂发砖厂、临桂县顺发砖厂、临桂县桂顺建材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
   1.经调查,三家企业制砖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都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设施,7月6日现场查调查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未发现砖厂周边农作物明显异常。
   2.(1)凤凰桂发砖厂在2018年5月被监测出废气超标排放,临桂区环保局进行立案调查,桂发砖厂接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于6月14日停产整改,从6月26日开始进行脱硫除尘设施整改完成后的调试生产。(2)顺发砖厂从6月14日停产进行脱硫设施升级维护,从6月30日开始进行升级维护后的调试生产。(3)桂顺建材有限公司从6月15日停产进行脱硫设施升级维护,从6月24日开始进行升级维护后的调试生产。
  目前三家企业脱硫除尘设施还在调试中。三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此项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要求凤凰桂发砖厂和桂顺建材有限公司在2018年7月10日前、顺发砖厂在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脱硫除尘设施的调试。调试完成后,临桂区将立即组织环境监测机构对其进行监督性监测,一旦监测结果超标,立即进行处罚.
   2.加大对临桂凤凰桂发砖厂、临桂县顺发砖厂和临桂县桂顺建材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查处。
临桂区人民政府
16 X450000201807040092 全州县嘎嘎鲜烧卤店、全州县糖果音乐俱乐部、全州县闻香米粉店 反映全州镇音寺巷的环境污染问题。1、与音寺巷一墙之隔的城中市场一家为“金牌梅子鸭”烤鸭店,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周边油烟污染。2、市场内一家位于2楼的“糖果音乐俱乐部”的乐器演奏培训机构,在培训时发出较大的乐器声和该空调外机发出噪音,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的正常休息。3、音寺巷靠桂黄公路一侧的巷子口有一家位于居民楼下的米粉店,该店使用的蜂窝煤产生二氧化硫气味,影响整个巷子居民,该店油烟污染严重。 全州县 大气,噪音    举报问题属实。
   全州县现场调查核实:
   1.“烧鸭店”为全州县嘎嘎鲜烧卤店,检查当日正常营业,店内未设置专用烟道,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焦煤作燃料,经营时产生的油烟及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全州县糖果音乐俱乐部,检查当日正常营业,经营时发出的乐器演奏声和空调外机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米粉店”为全州县闻香米粉店,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检查当日正常营业,是一家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改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该店使用的燃料为蜂窝煤,营业时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属实    1.全州县工业和信息商贸局在2018年8月30日前终止全州县嘎嘎鲜烧卤店店面的租赁合同。全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8月30日前吊销该店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号,并负责取缔。
   2..全州县工业和信息商贸局在2018年8月30日前终止全州县糖果音乐俱乐部店面的租赁合同;全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18年8月30日前吊销该店的营业执照,并负责取缔。
   3.全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18年8月30日前,按无照无证经营对全州县闻香米粉店进行取缔。
全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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