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批 2018年7月9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企业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责任单位 |
1 |
D450000201807030022 |
恭城县矿产公司回头山矿区 |
反映恭城县西岭乡椅子村19生产队回头山铅锌矿排放废水至灌溉沟渠,污染灌溉用水,导致村民农田无法耕种。 |
恭城瑶族自治县 |
水 |
举报内容不属实。
1.举报反映的农田无法耕种区域位于回头山矿区大塘矿段,农田面积约15.5亩,现已全部变为旱地且部分已荒废,部分以种植蔬菜和果树,目测作物长势良好。现场调查未发现有成形的灌溉沟渠,回头山矿区自2016年7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采矿废水排放至灌溉沟渠或田地的现象。
2.经与当地村民座谈,该区域农田灌溉用水原均取自于该侧山溪水。现场核查发现,原灌溉取水的山间小溪已基本干涸。依据恭城县水利局调查,此处水田原引水源属季节性水源,因季节与气候变化所致,一处已枯竭,另一处有小量溪水,但已不能满足灌溉需求。 |
不属实 |
责成西岭镇政府引导当地村民另寻灌溉水源。 |
无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2 |
D450000201807030032 |
全州县大新机制水泥石棉瓦厂、桂林桂特板业有限公司 |
反映全州镇大新村大新瓦厂桂特板业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产生的废气直接向周边排放,异味浓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
全州县 |
大气 |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大新机制水泥石棉瓦厂2007年9月经全州县环保局审批,建设了1套布袋除尘器。主要是对破碎产生粉尘进行收集处理。2018年7月5日,全州县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企业现场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堆放有部分原料和产品。企业生产过程破碎和磨机工序会产生扬尘和噪声污染。
2.桂林桂特板业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7月5日现场检查时,企业生产正常,企业在原有的配套除尘设备基础上,加装了静电及滤蕊环保除尘系统,废气处理和排放效果较好。企业针对主要声源采取了防治措施,有效地消除噪声和异味污染。 |
部分属实 |
1.责令全州县大新机制水泥石棉瓦厂停产整改,扬尘必须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必须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以上整改必须在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继续超标排放,将依法报请全州县政府予以关闭。
2.加强环境监管,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做到稳定运行,生产废气经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
无 |
全州县人民政府 |
3 |
D450000201807030033 |
桂林古东旅游有限公司、村民民宅 |
反映古东瀑布该4A级景区内的污水以及周边的餐饮店污水直排水沟,后流入漓江。 |
灵川县 |
水 |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桂林古东旅游有限公司厕所废水、宿舍废水、食堂废水通过化粪池、沉降池处理,按照要求,该公司污水不许外排,只能用于农灌浇肥。但检查时存在污水外排的情况。
景区旁边有4家村民民宅,现经营农家乐。4家均建有化粪池,其中3家化粪池的水经沉淀后部分外排至水沟,剩余1家化粪池的水未见外排,但厨房洗菜产生的水流外排至水沟。
排水沟距漓江直线距离约2公里,检查时,杨家村排水沟处于干涸断流状态。 |
部分属实 |
1.灵川县环保局立即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桂林古东旅游有限公司在7月10日前做好如下整改:(1)立即截断景区内外排的废水;(2)清理景区内排水沟的污水与污泥;(3)完善雨污分流。
2.责令将厨房废水直排的农家乐饭店停止直排行为,于7月15日前将厨房废水接入污水收集池。
3.加大监管力度,发现废水超标排放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
无 |
灵川县人民政府 |
4 |
D450000201807030062 |
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栗木钽铌锡多金属矿 |
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栗木社区的栗木石矿被承包给私人老板非法开采,产生灰尘大,运输车辆噪声大,严重扰民。 |
恭城瑶族自治县 |
大气,噪音,生态 |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经调查核实,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栗木钽铌锡多金属矿高岭土矿与恭城县中铁枧头石场合作开采的,该矿晒禾坪高岭土矿是“栗木钽铌锡多金属矿改扩建项目”的一部分,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不存在非法开采行为。
2.因大型车辆运输,途中需经过当地街民的集中区,运输矿砂车辆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存在超限运输现象,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2018年7月5日恭城县交通运输局对该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运输车辆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并对运输车辆经过的居民区道路洒水降尘,严禁运输车辆超载。 |
部分属实 |
1.责成恭城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该矿区运输车辆的监管,发现运输车辆超载或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的车辆依法查处。
2.责成恭城县栗矿管委会督促该企业做好运输车辆经过的居民区道路洒水降尘工作。 |
无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5 |
D450000201807030069 |
阳朔县洁美洗涤中心 |
反映桂林市阳朔县阳朔气象局往兴坪方向600米的左边路口进去一小段距离的三姑娘洗洁中心(位于漓江边),下午4点以后开始将生产废水排入漓江。 |
阳朔县 |
水 |
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举报反映的三姑娘洗洁中心名为阳朔县洁美洗涤中心,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该洗涤中心的生产废水经4个沉淀池沉淀后排入一土沟,土沟距离漓江约80米。阳朔县环保局于2018年6月30日责令该洗涤中心立即停止生产。2018年7月5日阳朔县现场检查时该洗涤中心处于停产状态,由于土沟内水量较小,无法进行采样监测。县环保局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阳朔县洁美洗涤中心停止生产,在2018年8月30日前恢复原状。 |
基本属实 |
督促阳朔县洁美洗涤中心按要求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加强辖区企业执法巡查,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无 |
阳朔县人民政府 |
6 |
D450000201807030084 |
桂林市市辖区 |
反映整个桂林市金属类的矿山存在一刀切的行为,一些合法开采、探矿的企业在进行后续续证的时候未给办理手续,导致企业遭受一定损失。 |
桂林市辖区 |
其他污染 |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桂林市结合正在编制的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全市矿业权进行重新规划、合理布局。由于规划获批较晚,在此期间未受理新立矿业权的审批,对于到期需延续的矿业权,在规划尚未批复之前,对存在有争议的矿权采取了暂缓延续登记的措施,对长期不投入、没有进行年检和信息公示、联系不上业主及在保护区的探矿权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探矿权申请注销其证照,2017年12月《桂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获批复,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审批发证。 |
基本属实 |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主动做好矿业权发证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了采石场标准化试点工作,其他矿种采矿权的相关手续正在受理中,新立采矿权3年投放计划已上报市政府审批,待批复后,将尽快启动采矿权审批发证。为加强对探矿权的管理,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正在起草全市探矿权管理规定,待规定正式出台后将受理探矿权审批手续。 |
无 |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 |
7 |
X450000201807030031 |
灵川县青狮潭库区周围 |
桂林市灵川县青狮潭库区周围有数十个养殖场,养殖废水直排进入青狮潭水库,严重污染水库水质。 |
灵川县 |
水 |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灵川县现场调查核实:
举报件所提的区域应是指公平乡五美村委梅子自然村。梅子村有养殖户44户,其中生猪养殖户41户,养鸡户3户,均为非规模化养殖。部分养殖户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废水外排。
梅子自然村存在较集中发展养殖场的问题,有一定的历史和地域原因。为了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中求发展,很多库区移民在村前屋后的空地上建起了养殖场,作为重要的收入来源。 |
部分属实 |
1.灵川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桂林灵川青狮潭水库周边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养殖业转产工作,制定了《灵川县青狮潭水库周边污染养殖业转产工作方案》。
2.建立完善粪污收运体系(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完成青狮潭水库周边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285家畜禽养殖场的粪污收运体系建设,采取生态养殖零排放,并进行严格监管。加强宣传,与养殖户签订粪污转运、不外排污染环境承诺书,引进养殖业粪污专业处理公司或者种植大户统一收运养殖粪污,通过无害化处置后返田、返地、返林,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3.加强政策引导,促使养殖户转产(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引导养殖户发展林下经济作物、食用菌种植、休闲旅游、库区生态养鱼等产业项目,达到逐步减少消化现有养殖场的目的。
4.依法关闭二级水源保护区达不到污染物零排放的养殖场(2020年12月31日完成),对二级水源保护区达不到零排放,造成周围环境污染的养殖场,按规定依法关闭。 |
无 |
灵川县人民政府 |
8 |
X450000201807030046 |
全州县小源里电站、旺江源电站、 雷公塘电站 |
大西江镇文家村村民反映全州县林业局、水利局于2018年6月18日到各电站现场检查,发现小源里水电站、雷公塘电站及旺江源电站无证经营、违法生产、破坏生态环境。全州县水利局于2018年6月19日给上述三个电站下达停止非法生产、停止发电整改的通知书。但直至目前,这三家电站仍继续生产,未按要求整改。 |
全州县 |
生态 |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全州县现场调查核实:
小源里电站、旺江源电站有环评审批手续,雷公塘电站正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发现小源里水电站、雷公塘电站及旺江源电站现场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小源里电站、雷公塘电站和旺江源电站均已经取得全州县水利局水土保持和取水许可方面的审批文件。以上三家电站除雷公塘电站正在完善环保登记备案手续外,其他已2家已全部整改完成。 |
部分属实 |
1.责令雷公塘电站立即停止生产,待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后方可重新投入生产。
2.责令各职能部门和大西江镇政府要加强对上述3家电站的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
无 |
全州县人民政府 |
9 |
X450000201807030085 |
秀峰区甲山垃圾转运站 |
反映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中隐北路垃圾处理站,每天从垃圾站散发出来的臭味,距离几里外都能闻到,处理站周边排水沟(大门前和中隐北路)长期积水,散发出恶臭味。处理站周围有小学、幼儿园、医院、部队和小区,建在此处很不合适,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 |
秀峰区 |
大气,水 |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现场调查核实:
1.甲山垃圾转运站2007年7月建成投入运行,各项手续合法齐全。转运站建成投入使用时,四周为荒地。甲山转运站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降尘除臭设备同压装设备同步运行,进站生活垃圾不过夜,实行日产日清。南风天晴天高温时转运站周围偶尔能闻到臭味。
2.关于处理站周边排水沟长期积水是由于车辆压坏路基,造成道路两边损坏凹陷,冲洗地面和下雨有积水无法排出所至。 |
基本属实 |
1.进一步强化规范作业,保持各项除尘除臭设备正常运转,加大除臭作业力度。
2.2018年6月28日已对转运站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
3.加快甲山生活垃圾中心转运站升级改造工程进度,争取年底完成,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加强对生活垃圾转运车辆车容车貌督查考评,避免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出现渗滤液撒漏的问题。
5.秀峰区政府尽快将该道路纳入改造范围。 |
无 |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秀峰区政府 |
10 |
X450000201807030086 |
阳朔县洁美洗涤中心 |
反映阳朔东岭社区内的阳朔三姑娘洗涤中心将洗涤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漓江河。 |
阳朔县 |
水 |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阳朔县现场调查核实:
举报反映的三姑娘洗洁中心名为阳朔县洁美洗涤中心,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该洗涤中心的生产废水经4个沉淀池沉淀后排入一土沟,土沟距离漓江约80米。现场检查时该洗涤中心处于停产状态,由于土沟内水量较小,无法进行采样监测。阳朔县环保局于2018年6月30日责令该洗涤中心立即停止生产。2018年7月5日阳朔县现场检查时要求该洗涤中心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严禁直排废水,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
基本属实 |
督促阳朔县洁美洗涤中心按要求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加强辖区企业执法巡查,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无 |
阳朔县人民政府 |
11 |
X450000201807030090 |
荔浦县大塘镇五等村后背山唐姓老板养猪场 |
反映荔蒲县大塘镇五等村后背山古树成林,一唐姓老板在后背山毁林建起养猪场,粪水直排后背山旁的小河,影响村民饮用水安全。 |
荔浦县 |
水 |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荔浦县现场调查核实:
荔浦县大塘镇富德村村民唐某某养殖场所在地不属禁养区范围,为规模化养殖场,但办理环保手续。该猪场的粪尿水未经任何处理通过PV管直接排放至下游小河边的自建粪水池中,养殖粪水作为周边田地和林果地种植肥料,不外排。粪水池的上游约100米处为村民洗衣物处及一口饮用水井。
1.荔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在河边井和村民韦某某家中抽取了两份水样进行检测。总计28个检测项目中的12个检测结果均达标,其余16个项目待检。
2.荔浦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分别在粪水收集池旁小河上下游采集监测结果表明,小河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
3.该猪场业主涉嫌违法砍伐5棵樟树,现已移交荔浦县森林公安部门调查。
4.该猪场储粪房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有防雨棚但无防渗漏措施。自建储粪水池未采取防渗漏措施,存在溢出和渗漏环境隐患。 |
部分属实 |
1.责令该猪场业主停止向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自建储粪水池排放未经处理的养殖污水,并拆除排污水管,启用已建成的污染处理设施。同时要求其立即对储粪水池的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综合利用。
2.荔浦县环保局对其涉嫌未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督促其2018年9月份之前完成全面整改。
3.要求养殖粪污水进入沼气系统后,不设自然外排口。使用养殖场专用污水生物处理剂处理,经完全发酵后全部农业肥料化利用。储粪房要作防渗、防漏处理,猪场固体及流体粪便使用猪粪高温发酵剂,经堆沤处理后农业种植利用。 |
无 |
荔浦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