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62号)的要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的基础上,我局决定对2018年执行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督抽检的“豆制品”、“酒类”、“肉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共6类食品116批次抽检信息进行公告如下:
一、 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其中抽检“豆制品”18批次,合格产品17批次,合格率为94.44%。抽检“酒类”32批次,合格产品32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肉制品”14批次,合格产品14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食糖”1批次,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合格产品5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饮料”46批次,合格产品46批次,合格率为100%。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此次统计市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1批次,具体为:“产品名称:千叶豆腐(豆制品),规格:100克/袋,生产日期(批号):20180111,标示生产单位:桂林市海瀚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3g/kg,标准值: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详见附件2)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于抽检中发现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已责令生产企业及时下架停售或停产等措施;并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 1、2018年市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合格信息汇总表(第1期)
2、2018年市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第1期)
3、抽检信息小贴士
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