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62号)的要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的基础上,我局决定对2017年桂林市执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销售环节监督抽检的“水果”、“蔬菜”、“水产品”、“鲜蛋”、“畜禽类”、“豆类”、“坚果、籽类”共7类食品151批次抽检信息进行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其中抽检“水果”62批次,合格产品61批次,合格率为98.39%。抽检“蔬菜”62批次,合格产品58批次,不合格产品4批次,合格率为93.55%。抽检“水产品”8批次,合格产品8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鲜蛋”5批次,合格产品5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畜禽类”6批次,合格产品6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豆类”6批次,合格产品6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坚果、籽类”2批次,合格产品2批次,合格率100%。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阳朔县新城区建材汽修市场D区3-4号阳朔盛源食品原料供应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镉超标;阳朔镇龙岳路(阳朔水果市场1516号)销售的柑橘,农残克百威超标;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人民路108号鑫源广场1#2#楼1-2层销售的辣椒,镉超标;灌阳县黄关镇鲜鸡蛋批发零售销售的辣椒(韩国辣椒),镉超标;灌阳县文市镇新联华超市销售的生姜,铅超标。
检验机构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桂林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于抽检中发现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已责令生产企业及时下架停售或停产等措施;并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 1.2017年第8期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抽检合格信息汇总表
2.2017年第8期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
3.抽检信息小贴士
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