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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份安全生产预警预防信息
2018-03-30 14:36  (来源:桂林市安监局)

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以及第二季度自治区人民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会议精神, 切实把全力防范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本辖区本行业近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次集中分析,认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级分类管控,全力做好事故防控工作。

二、从4月份起,我市将全面进入汛期,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逐步增多,对安全生产影响加大,防汛形势严峻。要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巡查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要全力抓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尾矿库防溃坝和非煤矿山防淹井、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防洪水泥石流、烟花爆竹防雷电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引发安全事故。三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回头看”。四要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发展型城市建设。五是强化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监管能力,严格执法检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三、清明节、“三月三”、“五一”节即将到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力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校车安全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桂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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