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桂林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电〔2018〕17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6

 

桂林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探索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推动我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要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二、任务目标及分工

(一)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一单两库一细则”。梳理完善本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市级各部门应于2018531日前,将本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送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汇总编制《桂林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呈报市政府审定发布。根据市场主体设立、吊销、注销及执法检查人员变动等情况,对“两库”实行出入库动态管理。各级各部门应于2018930日前,通过“广西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有调整的要及时更新。制定本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各级各部门应根据每年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由拟定开展抽查的部门牵头组织实施,配合单位根据抽查工作需要确定。每次抽查由牵头单位在本方案框架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在抽查前一周函告相关部门,通过“广西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匹配、检查结果录入并公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按各部门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执行。拟定开展联合抽查的部门,应于每年330日前,将抽查计划报送至当地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名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并指定专人作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联络员,于201875日前将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报送至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2800541,邮箱glgsjqjk@163.com

(二)加强职责落实。牵头单位要按照抽查任务,研究制定抽查事项具体工作方案。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录入归集到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同时形成书面材料反馈到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加强沟通协调。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涉及的单位多、涵盖的抽查事项广,牵头部门要与配合部门加强沟通,对抽查内容、事项、检查标准及要求开展讨论研究,及时解决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督导考核。根据工作安排,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并列入绩效考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