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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政务服务“群众监督随手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通过搭建便利、快捷、直接的“指尖上的全民监督”网络平台,打造优质的政务服务队伍。现制定桂林市政务服务“群众监督随手拍”工作方案如下:

  一、“随手拍”对象

  桂林市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二、“随手拍”内容

  (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已受理的事项故意刁难、推诿,收取加急费,拖延不办超过时限的;

  (二)窗口单位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三)在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有偿排队并买卖排队编号的;

  (四)搭车办理其它非政策事项,增加其它收费内容的;

  (五)利用审批、办证、收费等工作职务之便,进行吃、拿、卡、要的;

  (六)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的;

  (七)窗口工作人员有无故空岗、上网、玩手机、睡觉等现象的;

  (八)对审批周期长、前置中介多、盖章环节多、审批收费多、办理材料多等“一长四多”问题给政府部门提出建议;

  (九)窗口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等其他情形。

  三、“随手拍”举报方式

  通过邮箱和BT365-Online(http://www.jurongbm.com/)“群众监督随手拍”栏目举报。在政务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BT365-Online统一公布举报邮箱和“群众监督随手拍”栏目网址的二维码。

  四、“随手拍”要求

  (一)文字、照片或视频均可,无照片或视频也可以只提供文字说明,视频请通过邮箱举报。要求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画面清晰可辨,要能明显体现当事人脸部特征和行为过程,涉及发票的付款单位要清晰。不接受电脑合成照片、视频。

  (二)附加文字说明。简要说明所提供照片或视频的拍摄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

  (三)通过邮箱反映情况的需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反映情况的,可按相应提示进行实名制举报。

  五、“随手拍”线索处理要求

  桂林市各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处理实行受理、登记、转办、交办、督办、反馈、考核管理。对事实清楚、情节一般的投诉事项,自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情节复杂的投诉事项,自决定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特别复杂的投诉事项,经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时限可延长20个工作日。投诉事项办理完毕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者,并将处理结果报市政管办。

  

  举报邮箱: glzwfwt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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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电话:0773-581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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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政府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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