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商务局积极研判商务发展新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实现消费市场“开门红”。1-3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零总额”)218.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增速高出市政府下达的全年任务目标(10.5%)0.9个百分点,且较上年同期(9.2%)加快2.2个百分点。
横向看,桂林市1-3月社零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4%,增速高出全区(11.2%)0.2个百分点,且高出南宁(10.2%)1.2个百分点、高出柳州(11.3%)0.1个百分点,是总量排名前三的城市中增长最快的城市。
分行业看,1-3月批发业、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0%、12.5%,住宿业、餐饮业营业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6.9%、19.9%。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努力促进全市消费市场持续稳定发展:1、摸清县区龙头企业底数。联合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社零总额、批零住餐、新增限上企业(大个体)主要指标,分阶段对各县区进行调研摸底;2、建立激励机制,制定2018年县区商贸工作考核方案,调动县区工作积极性;3、加强形势分析,组织局里相关业务科室,定期召开内外贸经济运行分析会;4、抓好集中促消费活动,举办以“消费促进月”为重点的“百日促消费”活动,并开展桂林米粉等名优特产区内外展销;5、推进新增限上企业(大个体)工作开展,落实现有奖励政策,大力推进连锁米粉店、汽车销售企业、电商企业、青禾美邦等建材家居市场上限入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