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经进入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贡献不断提高的发展新时代。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桂林市商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扩大内需政策,充分挖掘消费潜力,消费结构升级趋势明显,桂林市消费品市场呈现出稳中有升、稳中向好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零”)指标完成情况。
1、市级“社零”指标完成情况。
市政府下达的2017年“社零”指标增长10.5%(924.28亿元),力争11%(任务分解要求:第一季度完成21%,第二季度累计完成45%,第三季度累计完成70%,第四季度累计完成100%。)。
1-9月,桂林市实现“社零”651.31亿元,同比增长11.5%,累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0.5%,增速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3个百分点,较今年二季度上升了0.6个百分点,高于市政府下达的增长目标1个百分点。
2、自治区级“社零”指标完成情况。
商务厅下达的2017年“社零”指标增长10.0%(920.10亿元),力争10.5%。
1-9月,桂林市“社零”累计增长11.5%,高于自治区下达的增长目标1.5个百分点。横向比较看,桂林市增速低于南宁0.33个百分点,高于柳州1.2个百分点、高于玉林1.89个百分点。前三个季度桂林市“社零”增幅高于全区0.5个百分点。三季度我市“社零”居全区第3位,增速排名比二季度退后了1位,居全区第5位。
(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指标完成情况。
1、市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指标完成情况。
市政府下达的2017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指标分别增长12.5%、15.5%、13.5%、16.5%。
1-9月,全市批发业实现商品销售额366.77亿元、零售业实现商品销售额629.59亿元、住宿业完成营业额25.98亿元、餐饮业完成营业额125.8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27%、13.71%、14.81%、18.81%。除住宿及餐饮业增长率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外,批发业、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分别低于市政府下达的目标2.23个百分点、1.79个百分点。
1-9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分别完成零售额83.96亿元、453.98亿元、8.66亿元、104.71亿元,增速分别为27.7%、7.5%、10.7%、18.8%,在全市“社零”中的占比分别为12.89%、69.7%、1.33%、16.08%,对累计三个季度全市“社零”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7.14%、46.93%、1.25%、24.68%。
2、自治区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指标完成情况。
商务厅下达的2017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指标分别增长12%、15%、13.5%、15.5%。
1-9月,全市批发业实现商品销售额366.77亿元、零售业实现商品销售额629.59亿元、住宿业完成营业额25.98亿元、餐饮业完成营业额125.8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27%、13.71%、14.81%、18.81%。批发业、零售业的累计增长率分别低于商务厅下达的指标1.73个、1.29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的累计增长率分别超过商务厅下达的指标1.31个、3.31个百分点。
二、2017年第三季度消费市场主要特点
(一)乡村市场消费增速高于城镇,餐饮消费高于商品销售的增长。
表1 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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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量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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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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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同比
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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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零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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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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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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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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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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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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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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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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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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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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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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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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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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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消费形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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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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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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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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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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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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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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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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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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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2017年1-9月,城镇累计实现“社零”546.87亿元,同比增长11.2%,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0.99个百分点;乡村实现“社零”104.44亿元,同比增长12.9%,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2.82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1-9月,全市实现餐饮收入113.28亿元,同比增长18.2%,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2.48个百分点;商品销售538.03亿元,同比增长10.2%,增速较上年上升1.03个百分点。
(二)绝大部份重点商品零售额的持续稳定增长提升“社零”增速。
1-9月,统计范围内的22类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中,有18类产品出现增长,累计增速为11.8%,略低于二季度0.2个百分点。其中:截止到9月份,汽车类商品实现销售49.54亿元,增幅15.1%,汽车销售的回升,有力的拉动了限上企业的销售增长;成品油市场需求旺盛,石油及制品实现销售31.21亿,增幅9.6%;粮油食品类、烟酒类销售稳定,增幅均为23.3%;文化办公用品类、体育用品类销售看好,增幅分别48.4%、22.3%;除此以外其它类、机电产品设备类也取得了超过20%以上的增长。
(三)开展“百日促消费”和“百店大促消”活动。2017年7月15日—10月25日期间,我市各大商贸企业开展的“百日促消费”和“百店大促消”双百促消费活动,对三季度社零的稳步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桂林消费品市场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1-9月批零住餐销售额增长放缓,增速低于预期,特别是批发业及住宿业下滑明显。
从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来看,1-9月,我市批零住餐累计增速与今年二季度相比分别下降了4.71、1.04、4.08、0.19个百分点,呈现出整体下降的态势。特别需要关注的是限额以下的批发业及限额以上的住宿业,比二季度分别下滑了9.39、7.1个百分点,严重的拖累了批发业及住宿业的增长速度。
从监测系统提供的零售行业数据显示,今年三季度我市主要大型商业零售体及连锁超市的增速与二季度相比略为下降。其中:微笑堂、星达电子、华荣自选三季度的累计增幅分别为6.19%、6.84%、2.3%,与二季度相比分别增长了0.79、2.18、1.6个百分点;南城百货、苏宁云商三季度的累计增幅为-0.2%、-7.16%,但较二季度增长了0.18、6.71个百分点;百货大楼、沃尔玛、喜洋洋增幅为-0.08%、1.35%、-19.55%,比二季度下降了4.49、1.79、8.5个百分点。从系统监测的样本企业数据推测,我市餐饮行业三季度的增速会有所放缓。从系统数据中显示,三季度我市餐饮业及住宿业增速有所放缓,其中餐饮龙头椿记餐饮有限公司三季度累计增长10.74%,比二季度11.7%的累计增速下降了0.96个百分点;金龙寨三季度累计同比下降12.94%,较二季度下降了2.19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为:一是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形式依然复杂严峻,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较大,我市整体消费趋势放缓。二是企业开展新型促销的手段缺乏新意,线上结合线下的促销力度不够,效果不够理想。三是网购火爆分流了本地消费,对本地零售业冲击较大,导致传统商贸市场销售增长幅度不够理想。四是我市不是消费品的生产地和商品集散地,商贸批发市场还没有形成规模,商品的品种、价格及物流方面都缺乏优势,从而导致限下批发业发展相对滞后。五是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幅降低,主要原因:近年来,上规模的酒店在人员培训、企业营销、人员薪资、店面租金等方面的投入的费用越来越大,企业的经营成本剧增,而顾客不光对企业的服务水平有所要求,另一方面对住宿价格也非常关注,因此消费者更多地会选择经济实惠的普通旅馆而非星级酒店,消费价格下降。随着大众市场的兴起,大量的民宿旅馆、汽车旅馆、经济连锁酒店的发展壮大,限上住宿业消费需求被分流了很大部分。而绝大多数的民宿旅馆、经济连锁酒店等都不在限上直报统计范围内,数据无法入统。
(二)部分限上商品零售额出现负增长或增长缓慢。1-9月,统计范围内的22类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中,大部分类值商品增长率比较平稳,但有4类产品出现负增长。通讯器材类继续下滑,跌幅分别为45.4%,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及跌幅为10.6%,家具建筑装潢类、饮料类行业增速分别下跌1.5%、0.7%。日用品、纺织品类行业增速均低于5%,也拖累了全市的累计增速。
(三)限上企业数量偏少,限上零售额占社零比例偏低,要扩大限上企业队伍。据统计,2017年1-9月,我市批发业112家,零售业200家,住宿业136家,餐饮业97家在库。2017年零售新增1家,住宿新增1家,餐饮新增1家。在目前限上企业增长动力有限的形势下,必须依靠不断发掘培育新企业来壮大限上队伍。在现有政策下,一些经营业主由于对上限后的税负变化及运转费用增加等方面存在顾虑,导致企业上限积极性不高,净增量有限。而限上企业的增速会严重影响全市社零指标增速,在限上企业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全市“社零”指标增长会受一定影响。
(四)我市服务业发展相对落后,服务产业结构还需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服务消费需求日益增长。在商品性消费需求增速有所放缓的情况下,人们对服务性需求快速增长,在文化、娱乐、旅游、教育、信息、创意等方面的消费也越来越多。而我市现代服务业在服务业中占比较低,新兴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城市服务业产业结构还需优化。
(五)农村消费品市场倾向偏弱,城乡市场发展不平衡。目前,农村商业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商业基础设施落后,导致农村流通市场规模小,发展相对滞后。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乡村消费品市场日益活跃,农民购买力明显提高,乡村消费品市场正逐渐成为支持消费增长重要力量。但目前农村消费总量仅占“社零”总额的16%,农村消费品市场特别是农村电子商务还有极大的消费潜力可挖。
四、稳消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拓展城市乡村新型消费领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逐步发生转变,健康养老消费、休闲旅游消费、文化体育消费、医疗保健消费、教育消费、绿色循环消费等新型消费日益成为消费的新主题。针对新兴消费领域,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紧随国家政策导向,有计划地配合相关企业开展一系列促销活动助推消费,积极开拓新兴消费市场,特别要加大力度开发农村市场,健全农村的商业服务体系,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充分挖掘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
(二)确立重点行业,推进大型企业抓好稳增长工作。一是持续推进“百日促消费”和“百店大促消费”双百活动。开展以大型商场、连锁超市、餐饮行业为重点的促消费活动。二是开展中秋、国庆假期促销活动。
(三)继续加大力度支持培育新增限额以上企业。一是对“桂林米粉百亿元产业”企业上限入统做了非常细致的工作,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桂林米粉销售企业进行“个改企”,创造条件上限入统。完成这项工作,桂林市每年“社零”可增加100亿元甚至几百亿元。二是加强对新兴产业的跟踪培育,尤其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卖方零售企业的培育。
(四)继续为汽车行业服务,扩大汽车销售企业销售规模。汽车销售行业今年已开展了几次大型车展,取得了良好效果,汽车销售的逐季回升,有力的拉动了限上企业的销售增长。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会同桂林汽车流通协会、桂林市汽车行业协会继续组织车展,继续释放我市汽车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