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直、中区直驻桂林定点扶贫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7年扶贫日活动的各项工作,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发〔2017〕15号)》精神,现将《桂林市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
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5日
桂林市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17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4个扶贫日,也是第25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开展好今年我市扶贫日活动,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扎实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广泛宣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决心,生动展示党和政府为消除贫困所做的巨大努力,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发内生动力,为实现2017年脱贫攻坚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坚持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广泛动员各定点扶贫单位、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的大扶贫格局。
(二)协同联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市性重要活动,各县(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市级层面与县(区)层面和各行业部门的活动要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协同推动的工作合力和舆论声势。
(三)广泛参与。加强动员发动,把活动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机制,大力激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
(四)正面宣传。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广泛宣传我市脱贫攻坚中涌现的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全面介绍我市脱贫攻坚形势任务、方针政策和减贫成效。
(五)注重实效。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主题
扶贫济困,邀您一起。
四、主要活动
围绕我市2017年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月17日扶贫日期间及前后,市、县(区)层面全面开展系列活动。桂林市开发领导小组主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在10月期间,各级各部门领导带头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走访慰问,指导协调解决当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到所帮扶村开展一次走访、调研、送温暖等扶贫日主题活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赴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帮扶走访。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职责,紧紧围绕村级道路畅通、安全饮水、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助残扶弱、文化科技下乡、贫困村信息化、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牵头组织好本行业、本系统“结对帮扶行动月”专项扶贫活动。(市扶贫办、市直、中区直定点扶贫单位)
(二)开展自愿扶贫捐赠活动。在2017年10月1日—17日期间,市直、中区直驻桂林定点扶贫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在本单位本系统召开动员会、发倡议书等方式,宣传发动党员、干部、职工自愿参与扶贫捐赠活动。市直、中区直驻桂林定点扶贫单位所募集款物按“谁募集谁管理”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统一管理,捐赠款物优先用于本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或发展村集体经济。(市扶贫办、市直、中区直定点扶贫单位)
(三)打造“精准扶贫我们在行动”公益宣传品牌。充分利用《桂林日报》等主流媒体平台的优势,主导开展“精准扶贫我们在行动”全市公益性活动。同时大力宣传我市有影响、有力度、有亮点的扶贫工作,并向中央及自治区级相关媒体进行推送宣传。(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桂林日报社、桂林电视台)
1.在桂林日报、桂林晚报已开辟“扶贫先锋”、“书记谈扶贫”、“关爱身边贫困户”等大量栏目的基础上,打造《桂林日报》“精准扶贫我们在行动”扶贫宣传活动栏目,通过公益性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和个人力量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引导并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到贫困地区参与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2.录播《老百姓身边的扶贫故事》特别节目。市委宣传部、桂林电视台、市扶贫办等有关单位联合制作《老百姓身边的扶贫故事》扶贫日特别节目专辑, 10月15日晚上在桂林电视台《身边》栏目播出,同时滚动播放扶贫公益宣传标语。
3.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10月7日至10月17日,全市范围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环境。市级层面在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上围绕产业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定点扶贫、“百企扶百村”等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对我市脱贫攻坚中涌现的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进行系列报道,进一步激发贫困地区内生动力。
(四)举办粤桂协作交流系列活动。10月上旬,与广东省肇庆开展扶贫协作,开展两市扶贫协作活动,举办“桂林·肇庆”交流座谈会,开展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活动,积极争取肇庆市对龙胜县、资源县的帮扶支持力度。(市扶贫办、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旅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商务局)
(五)发送扶贫日公益宣传短信。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在10月17日当天,由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三家通信运营商,免费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公益宣传短信,宣传扶贫日系列活动相关信息,扩大公众对扶贫日的知晓度,营造人人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商务局、市扶贫办、中国移动桂林公司、中国联通桂林分公司、中国电信桂林公司)
(六)举办“我为家乡推品牌” 电商扶贫系列活动。开展 “我为家乡推品牌” 、网购节、贫困村农家饭票等特色扶贫活动,打造线上电商平台网和线下实体物流网双网合一,使“电商扶贫”成为助推桂林脱贫攻坚的中坚力量。(市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市商务局、市扶贫办、桂林电视台,灌阳县、荔浦县)
(七)开展“周末爱心妈妈”等系列特色扶贫活动。市委统战部牵头市工商联、扶贫办等单位,深入推进 “民营企业走进贫困村”、“百企扶百村”活动,宣传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优惠政策;市妇联牵头推进“周末爱心妈妈”活动,与各县(区)妇联签定“产业到家 牵手妈妈”巾帼脱贫行动合作意向,发动协会会员下基层走访贫困家庭,结成帮扶对子,筹措扶贫资金,帮助实施扶贫项目,开展慰问。同时走进大专院校,倡导和引领大学生加入桂林市“周末爱心姐姐”、“周末爱心哥哥”志愿者队伍。直接帮扶孤残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空巢老人,提供文明引导、环境清洁、敬老扶幼、生活便民等志愿服务。(市委统战部、市妇联、共青团桂林市委、市扶贫办、市工商联、市总工会、桂林女企业家联合会)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扶贫日活动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市扶贫办具体承担全市活动方案拟订、沟通协调联络、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活动分工开展好相关工作,切实承担起各自所负责的重点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活动的实施方案,确保每项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强化开展扶贫日活动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本地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上下统筹,广泛动员。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直各牵头单位(括号内排名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扶贫日系列活动,活动方案请于2017年10月10日前报市扶贫办备案。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动员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更为广泛直接参与,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唤起创新活力,形成攻坚合力。
(三)规范管理,接受监督。要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的原则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对各项活动和各类资金的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公布社会各界参与情况和募捐资金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请各定点扶贫单位对2016年扶贫日活动期间扶贫捐赠所募集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效益。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项活动牵头单位,各市直、中直驻桂林定点扶贫单位,各县(区)要对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7年10月18日前将活动方案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相关活动图文资料,以及“结对帮扶行动月” 活动情况统计表、定点扶贫单位扶贫捐赠款物统计表、2016年募集款物使用情况表报送市扶贫办,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市委扶贫办邮箱。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0773-2848867(传真),电子邮箱:glshfp @163.com。
附件:1.“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2017年扶贫日活动期间自愿扶贫捐赠款物资金统计表
3.2016年扶贫募集款物使用情况表
附件1
“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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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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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活动的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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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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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活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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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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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援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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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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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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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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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帮扶项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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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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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走访慰问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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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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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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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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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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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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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贫困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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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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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统计时段为:2017年10月1日-18日。
附件2
2017年扶贫日活动期间自愿扶贫捐赠
款物资金统计表
填报单位: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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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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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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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捐赠款物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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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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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捐款资金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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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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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单位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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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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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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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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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捐物折款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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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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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单位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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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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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捐物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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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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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捐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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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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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统计时段为:2017年10月1日-18日。
附件3
2016年扶贫募集款物使用情况表
填报单位: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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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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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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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金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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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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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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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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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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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物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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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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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款物(含折款)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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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慰问贫困户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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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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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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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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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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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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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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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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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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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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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款物未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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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的捐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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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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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的捐物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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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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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物未使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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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