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恢复并调整桂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办〔2017〕5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恢复桂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进行绩效考评。
(四)协调全市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晓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贲黄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管办主任
成 员:梁春萍 市编办副主任
唐 原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陈林生 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
莫国才 市工信委副主任
李 明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杨家福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
谢 坚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荣 市民政局副局长、市老龄办主任
曾忠东 市司法局副局长
卫 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斌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
周 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余海林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刘开成 市住建委副主任
陈日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金华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刘助生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刘资灵 市林业局副局长
唐炎明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李汉春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王 畅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
全宏星 市审计局副局长
娄志强 市旅游发展委党组成员
蒋少海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陆小春 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同胜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蒋小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粟峥群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蒙世和 市规划局党组成员
董 忠 市法制办副主任
霍新奎 市扶贫办副主任
陈 江 市国资委副主任
阳耀民 市金融办副主任
聂奇壮 市物价局副局长
庞采哲 市政管办副主任
苏 轰 市国税局副局长
韩红宇 市地税局副局长
廖严昌 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蒋晓军 市网信办网络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管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庞采哲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