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名称核准和工商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之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向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二)、经外经贸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收到批准证书后30天内向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由拟任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5、企业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
6、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件
7、 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
8、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正、副董事长的委派文件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
9、企业住所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租期应在1年以上)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
10、从事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还应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