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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棚户区改造2017年度供应计划
2017-10-30 18:21  (来源:桂林市住建委)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各项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决策部署,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根本目的,稳步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提高我市城镇化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保障性住房工作应遵循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工作中要注意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配套建设 

  三、任务计划 

  城市棚户区改造7911户(含2016年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拆类项目目标任务445。) 

  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县城棚改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 

  四、 工作时间节点基本要求 

  2017年国家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要求6月底前要全面动工,9月底前要100%开工。 

  五、重点工作举措 

  (一)对照绩效考核和审计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按任务落实到项目、项目落实到地块的要求,做好各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确保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商品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县城,因地制宜的制定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方案,要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组织并督促所辖地区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 

  进一步健全棚户区改造融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各县要尽快制定棚改贷款实施方案,做好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手续,提高资金使用率。大力推进棚改购买服务,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管理,疏通资金使用通道,提高贷款平台的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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