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文新军
“强化通报曝光、强化公开透明、强化成果运用……”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我市还将采取系列有力的举措,为全市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强化通报曝光 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市纪委、各县区2018年3月底前完成各级纪检监察网站曝光专区设置。市纪委有针对性地择取典型案例每月通报曝光1次,对直查直办的案件第一时间通报曝光。各县纪委(含临桂区)每月至少通报1批次、其他城区纪委每季度通报1批次典型案例……”
这是《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通报曝光制度提出的要求。与此同时,要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按照自治区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要通过开设一个“以案说纪说法”专栏、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举办一次典型案例警示展、观看一部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印发一封致党员干部公开信、发放一本警示教育读本、展播一批廉洁公益广告和“勤廉榜样”专题片等活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凝聚强大正能量,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强化工作报告 建立月报制度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市纪委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县区和市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推进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并邀请自治区纪委派人监督检查。
市纪委每年分别在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例会,各县区要参照市纪委会议召开本县区工作例会。市纪委每次例会结束后30日内对各县区、各单位贯彻落实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外,还将建立工作月报制度,按时填报相关数据报表。市纪委每季度对各县区和市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通报。
强化政策学习宣传 实现辖区贫困人口宣传全覆盖
如何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实施方案》要求,要根据危房改造、五保低保、产业项目等不同领域受众群众,重点开展资金分配和补贴标准等有针对性的“精准宣传”,提高宣传实效。要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宣传标语横幅、公告栏、惠民手册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政策宣传和解读活动,实现辖区内贫困人口宣传全覆盖。
同时,要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等开展扶贫政策集中学习培训,把扶贫政策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年度培训的内容,不断提升政策把握能力和执行能力。
强化公开透明 确保脱贫攻坚在阳光下运行
要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将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公开,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实施方案》要求,市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各县区要通过办事窗口和行政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公开惠民政策,各县区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上报1次检查情况。同时,要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扶贫领域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逐步形成党内监督、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借助科技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有机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市本级和条件成熟的县区,要逐步建立扶贫领域大数据分析平台,通过微信、手机APP等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力量。
强化成果运用 治理成果将作为干部考评重要依据
“要把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县区委书记、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年度述职述责和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议,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市绩效办要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治理成果将成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除了强化专项成果运用,《实施方案》还要求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作风、完善政策、强化监督、堵塞漏洞。同时,要关注上级部门出台的扶贫开发新政策新举措,密切追踪新问题新情况,注重分析研判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