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根据《立法法》、《桂林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可以提出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
二、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包括立法审议项目和立法调研项目两类。
三、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结合本市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符合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和范围。
四、提出的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同时,可以提交地方性法规草案初稿文本或者有关资料。
五、请在2017年10月2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并注明建议者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848163 传真号码:2848031邮编:541100
电子信箱:glsrdfgw@126.com
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