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监管监察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结合2017年全局中心工作,特编制本计划 。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等文件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考核指标范围以内;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达到100%,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
二、编制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监管。认真履行安全监管监察职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二)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监管监察工作计划力求与年度的安全生产监管思路和目标相一致,与全市的监管监察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
(三)认真履职、突出重点。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监管监察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四)计划监察、严格考核。全局统筹安排,优化监管监察力量,细化监管监察任务,严格组织实施;建立监管监察考核机制,完善监管监察责任体系,促进各项监管监察目标的落实。
三、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局总法定工作日(6696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2017年全年共365天,扣除周末91天和法定休假日26天,全年总法定工作日为248个。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低于在册人数70%。目前,市安监局在编在册人数为34人,执法支队14人,共48人,扣除工勤人员9人,共39人,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7人。
市安监局2017年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48日×27人=6696个工作日。
(二)局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3503个工作日。
1、实施行政许可:预计需要1208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预计全年100家,每次需要2名执法人员参与,每次平均用时3天,共需工作日= 100家×2人/家×3日/人=600日。
(2)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预计全年3家,每次需要2名执法人员参与,每次平均用时3天,共需工作日=3家×2人/家×3日/人=18日。
(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预计全年15家,每次需要2名执法人员参与,每次平均用时3天,共需工作日=15家×2人/家×3日/人=90日。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核发:预计全年10000人,每人每天审查发证20人,共需工作日=10000人÷20人/日 =500日。
2、审查:预计需要170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预计全年10家,每次需要2名执法人员参与,每次平均用时3天,共需工作日=10家×2人/家×3日/人=60日。
(2)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预计全年5家,每次需要2名执法人员参与,每次平均用时3天,共需工作日=5家×2人/家×3日/人=30日。
(3)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预计全年5家,每次需要2名执法人员参与,每次平均用时3天,共需工作日=5家×2人/家×3日/人=30日。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预计全年50家,每次需要1名执法人员参与,每次平均用时1天,共需工作日=50家×1人/家×1日/人=50日。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预计需要800个工作日。
4、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预计需要300个工作日。预计全年50起,参与举报查处每次2人,每次平均用时3天,共需工作日= 50起×2人/起×3日/人=300日。
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预计全年40家,每次需要2人参与,每次平均用时2天,共需工作日=40×2人/家×2日/人=160日。
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预计需要180个工作日。
预计全年开展20次,每次3人,每次平均用时3天,共需工作日=20次×3人/次×3日/人=180日。
7、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登记备案工作:预计全年350家,每次需要1人参与,每次平均用时0.5天,预计需要工作日=350家×1人/次×0.5日/人=175日。
8、参与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和市政府检查执法:预计需要180个工作日。
预计全年参与30次,每次2人,每次平均用时3天,共需工作日=30次×2人/次×3日/人=180日。
9、听证、复议、应诉工作:预计需要180个工作日。
预计每年3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活动,需要5名执法人员参与此项工作,需要4个工作日,共需60日;3次×5人/次×4日/人=60日;预计每年1起行政复议或应诉案件,需要4名执法人员参与此项工作,需要30个工作日,共需120日。1次×4人/次×30日/人=120日。
9、上级交办工作:预计需要150个工作日。
包括大型活动保障任务等工作,预计全年15项,每次需要5人,每次需要2天,共需工作日= 15项×5人/项×2日/人=150日。
(三)局非执法工作日:2349个工作日。
1、单位值班:预计需要324个工作日。
每位执法人员预计每人每月值班1天, 27人×12月×1日/月=324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需要810个工作日。
每位执法人员预计每人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0次,每次平均3天, 27人×10次×3日/次=810日。
3、安全生产宣传:预计需要270个工作日。
每位执法人员预计每人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工作10天,27人×10日/人=270日。
4、病假、事假:预计需要135个工作日。
每位执法人员预计每人每年请假5天,27人×5日/人=135日。
5、检查指导下级工作:预计需要270个工作日。
每位执法人员预计每人每年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10天,27人×10日/人=270日。
6、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需要270个工作日。
每位执法人员预计每人每年平均休假10天,27人× 10日/人=270日。
7、参加党群活动:预计需要270个工作日。
每位执法人员预计每人每年参加党群活动10天,27人× 10日/人=270日。
(四)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844个工作日。
局执法检查工作日=局总法定工作日-局其他执法工作日-局非执法工作日=6696日-3503日-2349日=844日。
四、执法检查安排及职责分工
根据上述测算,市安监局2017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44个,全年最多能完成企业执法检查次数为422家次(按1次执法检查平均需要2人参加1个工作日来计算),考虑执法检查工作的闭环要求,最多能完成211家次;考虑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和对企业的属地管理,2017市安监局以本计划附表所列单位为重点监查单位,其余企业列为抽查单位,年度对重点监查单位至少完成1次闭环执法检查,对抽查单位的检查数量不得低于重点监管单位的30%。
(一)非煤矿山企业。全年重点检查、抽查非煤矿山企业35家次,此项工作由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负责,同时督促各县(区)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年重点检查、抽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9家次,此项工作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同时督促各县(区)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三)职业安全健康用人单位。全年重点检查、抽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涉及职业卫生用人单位10家次,此项工作由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负责,同时督促各县区和主管部门对涉及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四)企业应急管理。全年重点检查、抽查监管对象36家次。此项工作由应急救援科负责,同时督促各县区和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五)工贸行业企业。全年重点检查、抽查工贸行业企业30家次。此项工作由安全监管二科负责,同时督促各县区和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六)烟花爆竹生产及批发企业。全年重点检查、抽查烟花爆竹生产及批发企业13家次,此项工作由烟花爆竹监督管理科负责,同时督促各县区开展执法检查。
(七)安全培训机构及中介机构。全年共检查安全培训机构及中介机构8家次,此项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八)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在全市检查抽查生产经营单位70家次,同时督促各县区开展执法检查。
五、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对列入桂林市2017年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的检查每年不得少于1次,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检查方式
在检查方式上主要以日常执法、专项行动为主,检查对象主要以抽查为主,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抓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二)认真检查,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各科室、执法支队对所承担执法工作任务应根据本执法工作计划,结合执法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力量、执法车辆使用等实际情况,编制本科室的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月度执法检查安排,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实施。承担执法工作任务的科室和执法支队应当每月明确具体执法任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规定的20项主要检查内容,制定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单位、名称、地点,检查内容及方式等。
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和整改要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按照局职责分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和执法支队应当按照重点执法检查名单,严格执行执法工作计划,并进行半年执法工作小结和年度执法工作总结。执法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检查笔录、现场处理等文书进行归档,年底送局档案室统一归档保存。局执法工作计划经报市政府批准和自治区局备案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和执法支队因工作需要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经分管领导审查和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并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三)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承担执法任务的科室和执法支队要以执法工作计划统筹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认真编制并细化科室执法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时间、任务及责任人,层层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各科室和执法支队每月要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能完成计划的要在下月工作安排中追加,必须保证执法计划全部完成。
(四)规范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深入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难点。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措施,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通过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五)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党风廉洁建设有关规定。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执法人员严禁以权谋私,不得擅自设立罚款、收费项目,不得有意暗示或刁难被管理者和服务对象索取财物,不得发现违法行为有意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者为违法者开脱说情,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得违反规定让被管理者报销各种费用或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人员。严禁截留、挪用、私分罚没款和罚没物品,严禁对当事人吃、拿、卡、要,严禁执法人员从事或参与与行政执法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属、子女和亲友提供经商便利。所办案件与本人或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可能影响到公正处理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桂林市2017年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
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
|
县(区)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执法类型
|
检查次数
|
安全生产
|
职业卫生
|
教育培训
|
应急救援
|
1
|
临桂区
|
临桂县茶洞乡社肚采石场
|
矿山
|
√
|
|
|
|
≥1
|
2
|
临桂区
|
临桂县茶洞乡忠宝采石场
|
|
√
|
|
|
|
≥1
|
3
|
临桂区
|
临桂县两江镇白岩采石场
|
矿山
|
√
|
|
|
|
≥1
|
4
|
临桂区
|
临桂县会仙镇顺发采石场
|
矿山
|
√
|
|
|
|
≥1
|
5
|
临桂区
|
临桂县会仙镇老窑山采石场
|
矿山
|
√
|
|
|
|
≥1
|
6
|
临桂区
|
临桂县六塘金山采石场
|
|
√
|
|
|
|
≥1
|
7
|
临桂区
|
临桂县四塘乡金沙采石场
|
矿山
|
√
|
|
|
|
≥1
|
8
|
临桂区
|
桂林源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临桂镇侯寨石灰岩矿
|
矿山
|
√
|
|
|
|
≥1
|
9
|
永福县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重晶石矿
|
|
√
|
|
|
√
|
≥1
|
10
|
龙胜县
|
龙广滑石开发有限公司粮仓坪分公司
|
矿山
|
√
|
|
|
√
|
≥1
|
11
|
龙胜县
|
龙胜县三门中鸡爪滑石矿
|
矿山
|
√
|
|
|
√
|
≥1
|
12
|
龙胜县
|
龙胜县三门滑石矿(桐子山)矿区
|
矿山
|
√
|
|
|
√
|
≥1
|
13
|
龙胜县
|
鑫兴滑石矿(团包岭)滑石矿
|
矿山
|
√
|
|
|
√
|
≥1
|
14
|
龙胜县
|
桂林桂广滑石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1
|
15
|
龙胜县
|
盟大矿业有限公司龙都滑石矿
|
矿山
|
√
|
|
|
√
|
≥1
|
16
|
龙胜县
|
龙胜县铅锌矿业有限公司
|
矿山
|
√
|
|
|
√
|
≥1
|
17
|
资源县
|
资源县瓜里双滑江萤石矿
|
矿山
|
√
|
|
|
√
|
≥1
|
18
|
资源县
|
资源县钨矿
|
矿山
|
√
|
|
|
|
≥1
|
19
|
资源县
|
资源县钨矿2号尾矿库
|
|
√
|
|
|
|
≥1
|
20
|
灌阳县
|
灌阳县宏腾萤石矿有限公司
|
矿山
|
√
|
|
|
|
≥1
|
21
|
灌阳县
|
灌阳县华海方解石开采场
|
矿山
|
√
|
|
|
|
≥1
|
22
|
恭城县
|
恭城县西岭双忠石英石矿
|
矿山
|
√
|
|
|
|
≥1
|
23
|
恭城县
|
恭城岛坪铅锌矿峻山尾矿库
|
矿山
|
√
|
|
|
|
≥1
|
24
|
恭城县
|
恭城岛坪铅锌矿老厂尾矿库
|
矿山
|
√
|
|
|
√
|
≥1
|
25
|
恭城县
|
恭城县福鑫矿业有限公司分开源选矿厂尾矿库
|
|
√
|
|
|
|
≥1
|
26
|
恭城县
|
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峻山浮选厂尾矿库
|
矿山
|
√
|
|
|
|
≥1
|
27
|
恭城县
|
恭城瑶族自治县易达矿业有限公司峻山尾矿库
|
矿山
|
√
|
|
|
|
≥1
|
28
|
恭城县
|
桂林恭城龙星矿业有限公司峻山浮选厂新尾矿库
|
矿山
|
√
|
|
|
|
≥1
|
29
|
恭城县
|
桂林新源钽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屋坪尾矿库
|
矿山
|
√
|
|
|
|
≥1
|
30
|
荔浦县
|
荔浦县蒲芦腾达尾矿库
|
矿山
|
√
|
|
|
|
≥1
|
31
|
平乐县
|
平乐县周塘岭锰矿黄德余矿点二塘镇建新黄九厂尾矿库
|
矿山
|
√
|
|
|
|
≥1
|
32
|
兴安县
|
兴安县兴隆矿业有限公司芙蓉华尾矿库
|
矿山
|
√
|
|
|
|
≥1
|
33
|
兴安县
|
兴安县银剑矿业有限公司
|
矿山
|
√
|
|
|
√
|
≥1
|
34
|
兴安县
|
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羊角山石灰岩矿
|
矿山
|
√
|
|
|
|
≥1
|
35
|
阳朔县
|
阳朔县铅锌矿尾矿库
|
矿山
|
√
|
|
|
|
≥1
|
36
|
临桂区
|
德隆股份有限公司
|
危化
|
√
|
|
|
√
|
≥1
|
37
|
荔浦县
|
桂林万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轻工
|
√
|
√
|
|
√
|
≥1
|
38
|
灵川县
|
桂林万力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
|
√
|
|
|
|
≥1
|
39
|
永福县
|
桂林永福永鑫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
|
√
|
|
|
|
≥1
|
40
|
永福县
|
桂林鸿帆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
|
√
|
|
|
|
≥1
|
41
|
兴安县
|
桂林兴松林化有限责任公司
|
危化
|
√
|
|
|
|
≥1
|
42
|
临桂区
|
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
|
危化
|
√
|
|
|
√
|
≥1
|
43
|
恭城县
|
桂林恭城龙星锌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
|
√
|
|
|
√
|
≥1
|
44
|
秀峰区
|
桂林市长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剧毒品仓库)
|
危化
|
√
|
√
|
|
√
|
≥1
|
45
|
象山区
|
桂林市航天电子有限公司(剧毒品仓库)
|
危化
|
√
|
|
|
|
≥1
|
46
|
秀峰区
|
桂林市满堂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爆
|
√
|
|
|
√
|
≥1
|
47
|
叠彩区
|
桂林市声鸣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爆
|
|
|
|
√
|
≥1
|
48
|
全州县
|
全州红满地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烟爆
|
√
|
|
|
|
≥1
|
49
|
临桂区
|
临桂区烟花爆竹公司
|
烟爆
|
√
|
|
|
|
≥1
|
50
|
临桂区
|
桂林市帝彩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烟爆
|
|
|
|
√
|
≥1
|
51
|
灵川县
|
桂林灵川县鑫鑫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
|
烟爆
|
√
|
|
|
|
≥1
|
52
|
平乐县
|
平乐县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爆
|
√
|
|
|
|
≥1
|
53
|
兴安县
|
兴安县天鹰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烟爆
|
√
|
|
|
|
≥1
|
54
|
灌阳县
|
灌阳县小明烟花炮竹有限责任公司
|
烟爆
|
√
|
|
|
|
≥1
|
55
|
龙胜县
|
龙胜利达有限责任公司
|
烟爆
|
√
|
|
|
|
≥1
|
56
|
资源县
|
资源县顺兴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烟爆
|
√
|
|
|
|
≥1
|
57
|
永福县
|
永福县思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爆
|
√
|
|
|
|
≥1
|
58
|
阳朔县
|
阳朔县莲峰烟花炮竹有限公司
|
烟爆
|
√
|
|
|
|
≥1
|
59
|
恭城县
|
恭城县兴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烟爆
|
√
|
|
|
|
≥1
|
60
|
荔浦县
|
同庆烟花炮竹有限公司
|
烟爆
|
√
|
|
|
|
≥1
|
61
|
七星区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医药
|
|
|
|
√
|
≥1
|
62
|
七星区
|
中橡集团曙光橡胶研究设计院
|
轻工
|
|
√
|
|
|
≥1
|
63
|
秀峰区
|
桂林紫竹乳胶有限公司
|
轻工
|
|
√
|
|
|
≥1
|
64
|
雁山区
|
桂林市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
轻工
|
|
√
|
|
√
|
≥1
|
65
|
象山区
|
桂林立白日化有限公司
|
日化
|
|
√
|
|
√
|
≥1
|
66
|
兴安县
|
兴安县全翼木业有限公司
|
建材
|
|
√
|
|
√
|
≥1
|
67
|
永福县
|
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医药
|
|
√
|
|
|
≥1
|
68
|
灵川县
|
桂林市灵川铭浩玻璃有限公司
|
轻工
|
|
√
|
|
|
≥1
|
69
|
全州县
|
桂林福达全州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
|
机械
|
|
√
|
|
|
≥1
|
70
|
平乐县
|
平乐县胜达石材公司
|
建材
|
|
√
|
|
|
|
71
|
|
矿山救护队广西应急救援大队
|
救援
机构
|
|
|
|
√
|
≥1
|
72
|
兴安县
|
桂林兴安海螺矿山救护队
|
救援
机构
|
|
|
|
√
|
≥1
|
73
|
兴安县
|
兴安银剑矿业有限公司救护队
|
救援
机构
|
|
|
|
√
|
≥1
|
74
|
|
桂东北矿山救护大队
|
救援
机构
|
|
|
|
√
|
≥1
|
75
|
象山区
|
桂林技术交流站
|
培训
机构
|
|
|
√
|
|
≥1
|
76
|
叠彩区
|
桂林市安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培训
机构
|
|
|
√
|
|
≥1
|
77
|
灵川县
|
桂林长青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培训
机构
|
|
|
√
|
|
≥1
|
78
|
秀峰区
|
桂林市干部培训管理办公室
|
培训
机构
|
|
|
√
|
|
≥1
|
79
|
七星区
|
桂林高级技校
|
培训
机构
|
|
|
√
|
|
≥1
|
80
|
象山区
|
桂林市第二技工学校
|
培训
机构
|
|
|
√
|
|
≥1
|
81
|
七星区
|
桂林市机电工程学校
|
培训
机构
|
|
|
√
|
|
≥1
|
82
|
灵川县
|
广西磊大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
培训
机构
|
|
|
√
|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