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2日至12月25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市及所辖灌阳县、资源县开展了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2018年2月6日,巡视组向桂林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委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目前,巡视组反馈的三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其中31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5个正在全力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全市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迅速行动。2018年2月6日,巡视反馈意见会议一结束,市委书记赵乐秦立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提出“坚决做到直面问题不遮掩,强化责任不敷衍,严肃问责不护短,整改提高促发展”的明确要求。随后市委召开协调会,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2月11日,市委召开常委班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政府班子成员、13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区)委书记和扶贫专责小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认真对照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新部署新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常委同志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入查摆问题找准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桂林市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关于扶贫领域机动式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方案》,将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三大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36个具体问题、48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由市委常委和其他市级领导干部负责,14个市直单位为牵头单位,13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区)党委和37个市直单位作为责任单位具体承担。2月26日,召开全市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整改动员部署,突出强调对推卸责任、敷衍整改和整改不力的,坚决问责,严肃处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市委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和有关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扶贫领域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全市整改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材料组、督导组、宣传组等4个工作组,具体落实领导小组交办工作,加强整改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实行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专人集中办公,统一协调指挥,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市委书记赵乐秦率先作出示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多次就推进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同时,将巡视整改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全市今年集中主抓的八项重点工作之首,由市委书记直接主抓,并出台《桂林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和其他市级领导干部坚决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指导分管领域和联系县区的整改工作,对整改任务逐项建台账、抓跟踪、促落地,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着力构建巡视整改“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格局,形成了层层抓整改落实的责任体系,实现了巡视整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举一反三,全面覆盖。按照市委要求,全市各县区、各部门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对号入座,全面排查、全面整改。两个月来,全市共召开各类巡视整改会议247次,其中市级6次、县区79次、市直单位147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15次,层层动员,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全市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3个县区党委均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严肃认真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理清整改思路、明确整改方向;全市共制定出台整改方案640个,其中市级59个、县级450个、乡级131个,进一步细化量化整改任务措施。
(四)严格督导,确保实效。市委从12个市直单位抽调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由市领导带队深入13个县区、市扶贫开发专责小组(延伸至乡镇、村、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对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市各专责小组负责对其成员单位进行督查,县区对乡镇、县区直部门、专责小组进行督查,层层督责任、促进度、抓成效,对梳理发现存在问题查摆不到位、整改台账不规范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调研活动的重要内容,市委书记赵乐秦率先开展调研和监督检查,于3月14—15日带队深入龙胜、资源两县、乡镇、村屯、农户家庭调研,进行整改工作督查,并于3月16日主持召开全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结合整改工作推进,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部署开展了专项督查、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有力推动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五)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市委坚持把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作为提升脱贫攻坚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契机,针对巡视反馈指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实际建章立制,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市委修订完善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市领导“一联三”工作制度,制定了县区、乡镇党委书记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组长脱贫攻坚述职评议试行办法、市各专责小组驻组集中办公等系列制度机制;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研究制定了2018年至2020年全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桂林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十三五”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市级财政补助办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有力促进了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
二、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实认真整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存在不够及时、不够到位的现象。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来。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和“书记工程”,坚持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亲自抓,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了书记抓书记,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在桂林日报、桂林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开设“脱贫攻坚进行时”专栏,派出宣讲团深入各地现场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深入报道我市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的先进典型和实践经验,推动讲话精神落实到基层一线。
2.关于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重视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调研活动,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用心用情用力帮助深度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出台《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给予财政、项目、金融、用地等四方面大力扶持,并召开全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集中研究破解深度贫困之策,推动4个深度贫困乡镇、50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目前,有深度贫困村的8个县均已制定出台《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资金和项目安排均已到位。加强市领导统筹指导和县处级干部结对帮扶力度,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形成多方共同助贫脱困的良好局面。
3.关于灌阳、资源等县委政治敏锐性不强,县委书记的“书记工程”不是抓脱贫攻坚,没有体现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要求问题的整改。
市委明确要求,市、县区、乡镇党委书记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重要的书记工程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并建立县区党委书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组长和乡镇党委书记脱贫攻坚述职评议制度,从2018年开始,各县区委书记和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组长向市委书记进行脱贫攻坚工作履责专项述职,市委对其进行专项考评;县区、乡镇也要依照市里要求,进行专项述职考评。灌阳、资源等县委坚决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本县最大的书记工程,全面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举全县之力抓脱贫攻坚。县委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既做好统筹谋划,又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推动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巡视期间,立行立改,全市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上级下达的脱贫摘帽任务。同时,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调研活动的工作方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调研的主要内容,市四家班子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所需所盼,推动了脱贫工作深入开展。
4.关于桂林市及灌阳县、资源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运行机制不畅,工作合力不足;有的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对脱贫攻坚工作不积极、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责小组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印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运行机制的通知》,调整和充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力量,强化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作用,保持高压推进态势。完善专责小组定期会商、协调等制度,在原有综合协调、资金政策、基础设施、产业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服务、组织保障等7个专责小组的基础上新增督查工作、宣传工作2个专责小组,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各组职责;抽调36名专责小组驻组人员集中办公,增强了工作合力。我市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3个县区均相应制定了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制度、专责小组定期会商协调制度,并均已实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驻组集中办公。通过机制建立、人员集中、责任压实,市、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运行更顺畅,各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履职更到位。
5.关于贫困户识别存在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贫困人口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回头看”和扶贫信息数据清理工作,对精准识别等问题进行一户户核实,做到了应纳尽纳、应返尽返,对问题数据进行清洗,建档立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数据进一步完善。深入整改资源县下泥塘村民小组农户未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问题,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并经认真核查,把符合条件的列入贫困户,目前该屯基础设施差问题正在全面整改,已通水泥路,路灯正在安装。
6.关于执行金融扶贫政策存在偏差,资源县存在违规使用贴息贷款建房、购房等违规问题,以及以存款方式吃利息等问题的整改。
经查,资源县存在使用小额扶贫贷款建房、购房、装修住房以及以定期存款方式吃利息等违规问题。资源县委、县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压实责任,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做思想工作,分类进行整改。截至4月6日,违规使用贴息贷款建房、购房、装修住房以及以定期存款方式吃利息问题整改已取得明显成效,计划于6月底完成整改任务。全市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使用管理专项清查,并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区抓好落实,切实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
7.关于资源县财政存在违反规定向超额贷款进行贴息、向非贫困家庭发放扶贫贴息贷款问题的整改。
经查,资源县存在违规向超额度贷款进行贴息、向非贫困户家庭(属2017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剔除户)发放贷款问题。目前,超额度贷款以及向非贫困户家庭发放贷款问题已整改完毕。
8.关于灌阳等县区指导、引导金融扶贫措施不力,以致一些贫困户不想、不敢申请小额信贷问题的整改。
灌阳县积极整合涉及“两不愁、三保障”“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的单位相关惠民政策,编印《灌阳县2018年脱贫攻坚惠民政策汇编(2018版)》3万余份,做到贫困群众、帮扶联系人人手一册。利用灌阳电视台、报纸和微信平台开辟“广西脱贫攻坚政策选登”专栏,大力宣传扶贫惠民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2-3月,灌阳县农商行新增小额贷款42笔共133万元。同时,全市举一反三,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帮扶干部入户宣传、在桂林电视台及各县区电视广播等形式加大金融扶贫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加强贷前指导贫困户制定产业、贷后由帮扶人负责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办贷效率,实行阳光办贷,使贫困户打消顾虑积极申办,在金融扶贫政策中受益。
9.关于桂林市执行政府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不够到位,没有按要求将当年清理回收存量资金5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没有完全按要求在当年8月底完成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拨付问题的整改。
认真执行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对2016—2018年财政资金投入情况进行清理,2018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量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24%。其中,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资源县、龙胜县均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20%以上,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灌阳县按15%以上,其他县按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切实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回收力度。截至3月底,2018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可统筹使用金额中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占比53.34%。同时,为加大对贫困村的财力投入,市人民政府出台政策,市本级财政从2017年起安排资金大力支持“十三五”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已投入4692万元,以后将根据文件逐年兑现。
10.关于资源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顾虑多,整合措施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通过组织自治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县资源、龙胜、灌阳3个贫困县的财政、扶贫部门人员参加全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专题培训,指导其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科学编制整合资金方案,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目前,3个县均按要求上报了2018年“二上”整合资金方案,尤其是资源县召开了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协调会,编制了2018年“二上”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做到了应整尽整。
11.关于推进执行“总投资规模少于100万元的项目,不再开展财政评审”的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坚持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与各县区自查自纠相结合,对执行“总投资规模少于100万元的项目,不再开展财政评审”的规定情况进行核查,促使各县区根据2017年制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仔细梳理,完善制度,简化程序,加快拨付,加强监管,确保2018年总投资规模少于100万元的扶贫项目快捷、高效、安全实施。
12.关于医疗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文件不及时,资源县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医疗卫生签约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处理落实《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文件不及时问题。责令有关责任单位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二是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下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入院标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通知》,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主动与社保系统对接,快速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目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医院端接口改造,或通过直通程序读取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参保信息。三是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卫生签约服务。下发《关于印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家庭医生准入条件标准、申请流程及费用结算办法。至3月30日,签约服务完成率、走访入户服务率均达100%,全市发放居民健康卡113626张。
13.关于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乡医院“挂空床”现象突出,人为增加国家医保资金负担问题的整改。
召开加强“挂空床”行为管理工作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挂空床”行为管理的通知》,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抽查,加强了“挂空床”行为监管。同时,制定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制度、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举报投诉制度,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投诉渠道,防范和制止各种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规范医疗扶贫工作行为,确保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待遇落到实处。
14.关于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办法不多、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
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桂林市2018年产业扶贫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各县区结合产业基础和区域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力争 2018 年每个贫困县培育2个特色优势产业,新增一批企业中小微企业。加强产业发展技术指导,组织专家、技术骨干深入灌阳县调研、指导,不断提高特色农产品的品质。提升原有主导产业,每个县(区)对原有的2-5个主导产业进行改造提升,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实施规范化建设。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市县两级均已设立产业扶贫专项基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的示范引导、扶持、培育、巩固、提升。加大新型主体培育力度,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创品牌、发展壮大。建立市、县、乡三级示范区(点),市财政对市级示范区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目前全市共建有各级各类示范点357个,其中市级示范区13个,县级示范区144个,乡级示范点200个。永福县“罗汉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通过自治区农机局审核,年内力争再创建一批示范点。
15.关于灌阳县、资源县等县一些贫困村“两委”干部存在“带病”上岗现象问题的整改。
开展重点整治大行动,责成灌阳县组成工作组对巡视反馈的村干部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处理,“带病”上岗村干部已全部辞去职务。开展全面“回头看”,在重点整治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带病”村干部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在贫困村中另排查出一些“带病”村干部,已全部进行了撤换,对非贫困村也同步进行了排查整治。
16.关于一些贫困村党支部党的建设虚化弱化,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多年不发展党员,党员年龄老化严重,个别村党组织发展党员存在优亲厚友问题的整改。
按照自治区认定标准,制定市、县、乡、村四级整顿提升方案,对全市村级党组织进行对照检查,排查出了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体整顿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组织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能力综合测试,全面提升村党组织书记的综合素质和任职能力。开展村级发展党员工作大督查,坚持一村一策,抓实整改任务。目前,所有贫困村均已落实“年内培养一名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要求。
17.关于一些党员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不积极,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优化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有效激发农村党员参与村级事务,服务农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村级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在2017年“评星定级”的基础上,对新一批203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晋级评星,对已取得星级的30个下滑村进行了警示提醒,对12个不符合标准的原星级村实行了降星,对7个实行了摘星,全面优化了村级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发挥村级无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奔小康。
18.关于一些地方没有把扶贫与扶智、扶志有机统一起来,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没有充分调动,群众“等、靠、要”的现象比较普遍问题的整改。
积极培育脱贫攻坚战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让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效仿,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参与脱贫攻坚。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通过传授贫困户致富本领,在普及农业实用技术同时,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自我组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 “造血”功能。在市属媒体推出“脱贫攻坚进行时”专栏,大力宣传解读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小手拉大手、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大力营造脱贫光荣氛围。
19.关于一些贫困村“两委“干部缺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发展集体经济靠政府补助,存在“等、靠、要”问题的整改。
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骨干全员培训,举办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骨干培训示范班,优选400名村“两委”干部、村民合作社管委会或监委会班子成员实施集中培训,并坚持“以考促学”,抓实培训成效,示范带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骨干的培训和素质提升工作。研究制定市、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规划,从目标要求、工作措施、保障机制等方面,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行全面规范。召开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会,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点和实训基地,示范引领全市特别是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对上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一些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关于“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委将脱贫攻坚及扶贫巡视整改作为全市今年集中主抓的八项重点工作之首,由市委书记直接主抓,并出台《桂林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二是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培训。4月2-3日,对全市13个有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县区党委书记等有关人员共325人开展脱贫攻坚有关政策、业务培训。各县区也制定了对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含第一书记)的培训计划,通过层层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三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工作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述职评议制度、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县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组长和乡镇党委书记脱贫攻坚述职评议制度,从今年起市委、县区党委每年年底分别召开述职评议会议,有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县区党委书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组长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党委书记分别向市委、县区党委作脱贫攻坚工作履责专项述职,述职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完善《2017年度桂林市县(区)扶贫开发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对各县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力、被自治区黑榜通报或约谈的县区,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当年评先评优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被自治区黑榜通报2次的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持日常工作的副组长代表市委约谈主要负责人并问责,以促使县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切实履职尽责,改进工作。
21.关于群众对帮扶工作满意度低,帮扶干部履职不到位,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帮扶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通过择优选派、落实经费、加强培训、健全制度等方式加强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对口帮扶干部等帮扶力量管理,培训帮扶干部47059人次,入户走访66585户,进一步提高了帮扶干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精准帮扶联动机制落细落实。同时,市委启动了全市扶贫政策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开展初赛、复赛、决赛的活动方式,切实让全市广大干部对扶贫政策“一口清”。完善《2017年度桂林市市直、中区直驻桂林定点帮扶单位精准脱贫结对帮扶绩效考核方案》,对包村单位、帮扶干部工作成效进行年度考评,对帮扶效果明显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将给予通报表扬,对帮扶成效差、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低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甚至纪律处分,以严格的考评压实责任、推动工作。
22.关于脱贫不够精准,退出程序合并,工作不实不细问题的整改。
通过“八有一超”数据系统核查,发现了一些脱贫户中存在“八有一超”部分指标不达标问题,对达不到脱贫标准的脱贫户,待国务院扶贫办系统功能开放后将予以回退。开展线下核查,对发现的问题,我市组织落实专人负责督促各县区对错退人员及时纠正回退。
23.关于雨露计划落实不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劝返措施不得力问题的整改。
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到校精准宣传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进行“一对一”动员申请工作,确保雨露计划政策宣传覆盖所有贫困户和脱贫户。同时,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工作将转变申请方式,由教育部门提供在校学籍名单,帮扶干部核实学生的在校情况后直接公示发放补助,不再需要学生申请、提交文件材料,这一方案将于近期下发实施。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劝返工作,经教育部门和县、乡两级政府努力,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中没有因贫辍学情况。同时,市级制定下发全市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和贫困学生帮扶关爱机制,各县区也制定了教育扶贫宣传工作方案和辍学劝返工作措施,建立起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和贫困学生帮扶关爱机制。
24.关于扶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及时召开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专题会议,对今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建立通报月制度等方式,推动市、县领导包县区包安置点“八包”责任制有效落实,强化项目前期手续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加大征地拆迁力度,完善招投标制度,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截至3月底,我市各县区2017、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基本全面启动,确保今年年底按照自治区要求完成2017年度搬迁任务。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通过“二下二上”精准摸排核实搬迁对象,在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017年搬迁任务的基础上,做好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调整落实我市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自治区调整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25.关于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通行政村道路建设。截至目前,我市510个贫困村(建制村)已全部通沥青(水泥)路。二是加快推进文化体育设施、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已新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贫困村355个,占全市贫困村总数71%。2018年,全市继续安排67个贫困村新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篮球场未达标的灌阳县和永福县正在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新项目建设将优先安排贫困行政村。龙胜县、资源县均年内计划自筹安排资金用于10个自然村的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目前正在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器材等正在积极筹措。三是加快推进供电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2017年全市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164个已全部竣工投产;安排2018年全市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158个,目前各项目正有序推进。加快推进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申请自治区专项资金,加快未通FTTH的50户以上自然村的光网建设。目前,已新建633个自然村通光纤上网,光网覆盖率提升到47.67%。加大投入推进农村宽带建设,开通173个TDD宏站,开通256个农村基站,涉及1700余个自然村。目前,全市行政村通宽带比例已提升至60%。四是加快推进屯级道路、安全饮水工程、“五小水利”工程等建设。目前上述三项目完工率达98.9%。五是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设。2017年自治区安排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已全部竣工。六是加快推进以工代赈项目。2017年的以工代赈项目已全部完工。2017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预计今年上半年可完工。2018年以工代赈项目正有序推进建设。七是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017年,桂林市获得的国家、自治区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以及市本级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已基本完工。
26.关于产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不够规范,产业扶贫政策设计不够合理,“以奖代补”资金发放存在漏洞;对贫困户培训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出台《桂林市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开发“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办法》,明确产业扶贫“以奖代补”资金只能用于同类项目,不得超范围使用。同时,督促有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13个县区对产业扶贫项目进行抽查,对抽查户进行入户实地核查,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产业开发项目;督促各县区严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避免资金沉淀。邀请国内产业权威专家到灌阳县新圩镇李产业基地进行产业诊断,为促进产业提升和发展把脉会诊。指导各县区举办种养技术培训班,今年2—3月,全市举办各类培训班1050期,培训10万多人次,进一步提高了贫困户、农民工科学种养水平。
27.关于扶贫政策宣传严重缺位,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氛围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宣传组织机构。成立桂林市脱贫攻坚信息宣传工作办公室,制定《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方案》,广泛开展脱贫攻坚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了氛围、凝聚了力量。二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中央、自治区主流媒体以及本市主流媒体,以及通过扶贫办门户网站、建立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微信群,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先进典型培育。积极开展2017年区、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领和示范作用,激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实践。四是加强文化扶贫工作。编排精准扶贫类小品《欢乐小山村》《账本》《砸墙》等文艺节目,送戏下乡演出30多场;开展桂林百姓大舞台“走进恭城平安乡”“走进兴安溶江中洞村”等文艺专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脱贫攻坚政策,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28.关于扶贫档案管理、《帮扶手册》 发放混乱,《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精准帮扶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村级扶贫档案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
组织帮扶干部收听收看全区2018年度精准帮扶“一户一册一卡”工作培训视频会,并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做好“一户一册一卡”填写培训及发放工作的通知》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帮扶干部对贫困户精准帮扶手册、精准帮扶联系卡填写等工作的规范化水平。3月20日前,市县所有帮扶干部全部进村入户开展了帮扶工作,完成帮扶手册和帮扶联系卡的发放、张贴、填写工作。开展扶贫档案整理,完成县级、乡镇、村、贫困户不规范档案整改,完成2017年《扶贫手册》检查整改,2018年《扶贫手册》全部发放到贫困户和帮扶干部手中,并清理了跨年度卡转换和多余卡。
29.关于灌阳县委、资源县委、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没有专题研究,剖析问题产生根源,问题整改见子打子,没有形成长效机制问题的整改。
灌阳县委、资源县委以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2016年以来中央、自治区督查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没有完成整改的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深入剖析、找准根源,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建档立卡,全面推进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留盲区。同时,举一反三,制定《灌阳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制度》《资源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推动整改落实形成长效。
30.关于灌阳县、资源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问题的整改。
加强督导督查,督促各有关县区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我市财政扶贫资金年度支出进度达到92%以上。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简化报账手续和审批环节,完善财政资金结算方式,尽量在当年形成实际支出。着力规范资金支付,要求各县区严格执行自治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4月起严格通报约谈制度,督促加快扶贫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原则上全年扶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不能低于90%,结余结转率不能高于8%。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结果与扶贫资金安排相挂钩,实行被自治区通报“一票否决”。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灌阳县的以拨代支资金于4月底前形成实际支出。资源县已于3月1日,将所有“以拨代支”资金全部退回国库;截至3月30日,已拨付部分资金,未支付的资金有部分涉及质保金,一部分涉及项目调整需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下一步将加大支付进度。
31.关于桂林市委及灌阳县委、资源县委对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教育、管理、培训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实行择优选派,选派了一批业务和工作骨干到贫困村任职,目前,全市510个贫困村、深度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已全部选派完毕并正式到任。同时,加强履职考核,建立召回撤换、工作纪实等管理制度,对不能胜任工作、责任心不强、任务完成不好的第一书记召回处理。实行全员轮训,完成新队员驻村前的全员轮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行“捆绑考评”,着眼于“责任、项目、资金”三个捆绑,在全市推行对工作队员实行量化分级考核,激励选派单位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强工作队员管理,压实派出单位责任。开展“五型”创建,按照创业带富型、开拓进取型、敬业奉献型、热心为民型和攻坚克难型等“五型”评选标准,在全市树立起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能代表桂林市第一书记形象的先进典型,使全市第一书记学有榜样,做有标准,全面促进脱贫攻坚任务高标准完成。
32.关于灌阳县危房改造中超面积建设问题的整改。
组织灌阳县对2015-2017年危房改造户进行抽查、核实,危房改造超面积户清退工作正扎实推进。同时,推动全市举一反三,强化违规超面积建设督查核验;分批组织县区住建局、乡镇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脱贫攻坚危房改造业务技能轮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做好信息录入,完善档案台账,对档案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已全面完成更正;组织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清查整改,对超面积建设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
33.关于灌阳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住房建设进度缓慢、扶贫台账不健全、档案归档不到位问题尚未全部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2月28日前,灌阳县已对各集中安置点制定了明确的倒排工期表,落实专门工作班子,采取超常规措施,狠抓项目建设进度。截至3月底,各集中安置点均已开工建设,正在抓紧项目施工。全县已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台账及档案资料归档相关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台账完整、规范。
(三)关于对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廉政风险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4.关于对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不到位,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巡视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优先研判处置巡视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目前,巡视移交信访件已办结98.69%,全市梳理和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已办结96.69%。同时,以整改为契机,针对扶贫领域易发高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信访举报件重新处置;并把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扶贫巡查等发现的和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作为核查重点。
二是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组长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制定《2018年至2020年全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于3月13日召开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市直职能部门分系统、分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村级财务专项检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政策落实以及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市委第五轮巡察重点内容,组织6个巡察组对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等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监督震慑作用。
三是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今年1-3月,全市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问题25个,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59个,查处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中的违纪和贪腐问题241个。建立直查直办制度,对有扶贫工作任务的县区四家班子、乡镇、县直部门发生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查办。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重点县区和领域问题反映集中但查处不力的问题线索挂牌督办33件。此外,注重加强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警示教育“十个一”活动,在“清廉桂林”网站首页开通了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1期110起,在全市主流媒体开设“以案说纪说法”专栏、在桂林廉政教育基地举办典型案例警示展、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分期分批进行参观,并统一印制120万份监督卡发放到贫困户,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35.关于灌阳县执行国家基本农田管控禁令不坚决,存在大量占用建房问题的整改。
组织对灌阳县2015-2017年农村居民建房违规占地逐宗进行核实,对农村居民建房违规占地、违法建房问题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同时,通过加大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制定《桂林市城区村民住宅规划及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建立农村宅基地审查报批一站式服务制度和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联合审查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区、农村建房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将存在问题查处到位。
36.关于资源县存在非法开采稀土矿,严重污染周边水田、水源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
组织资源县成立打击“两违”和违法采矿采砂领导小组,对违法占地建房和非法采矿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尤其是对瓜里乡义林村非法开采稀土矿问题进行了实地核查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目前,原来遗留的设备及材料已全部搬走,复耕复绿工作已全面完成,该处环境已得到恢复改善。下一步,将组织相关技术部门做好水质监测报告及对原有的农田进行恢复。同时,全市下发《关于加快清理和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和非法开采稀土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严厉打击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行为,明令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范围内采石采砂,严格要求采石场、采砂场按标准化要求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粉尘污染。
三、坚持力度不减,强化持续整改,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在整改过程中,市委始终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聚焦问题强化整改,经过两个月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距离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与全市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市委将在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抓常抓严抓实,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向“老大难”问题开刀,做到敢碰硬、啃硬骨头。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以及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追究责任。
二是持续推动整改落地。市委将按照“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要求,抓好巡视整改公开、抓好后续整改,确保不留尾巴,不打折扣。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踪问效,稳步推进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尤其是对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方面问题,将持续发力,确保问题整改到底见效。
三是持续健全长效机制。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加快形成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在近期制定实施一批整改制度基础上,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近年来制定出台的脱贫攻坚政策、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执行制度不认真、搞变通、打折扣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更好发挥制度效力。
四是持续推进改革发展。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推动整体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的各项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全面具体地落实到我市脱贫攻坚各领域、各环节,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务实整合各类资金、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不断把整改落实引向深入,进一步提升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水平,向自治区党委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优秀的整改成绩单,以整改实际成效向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73—2833077;邮政信箱:桂林市扶贫办转扶贫领域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41100,电子邮箱:glfpxszgb@163.com。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